走进宠物网网友:萧冰 E-mail:xbmai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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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就城市养犬管理及动物福利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及有关的议案,这些观点和提案不仅受到其他与会代表的兴趣,也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
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说:“广州不会限制养犬,但要加强养犬管理。”人大代表、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周屏呼吁尽快出台《宠物犬法》的建议引起了强烈反响,她说:“动物与人都是生存在这个地球上的生物,享受福利不仅是人类的权利,也是动物的权利。”人大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指出:“动物福利的问题,其实显示了不同文化,不同观念的差异。动物福利首先是一个社会问题,其次才是法律问题”。政协委员、广西大学副校长黄维义建议:“动物福利的概念在我国尚不普及,但目前已影响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国家要重视动物福利的立法。那些以伤害动物取乐、牟利甚至无端虐待和戕害动物的行为,即使引起民众的强烈愤慨,受到道德谴责,但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所以他们总是可以继续逍遥。我们应该立法要求人们对动物的生命负起责任,也培养公民的善意和社会公德。”黄维义强调,在现行的如《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涉及到动物的法律中,补充加入有关动物福利内容。政协委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莽萍说:“动物遭到残酷的虐待,有良知的人们义愤填膺谴责遍地,可是仍然无法让当事人受到法律的惩罚,因为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保护动物应有的权利。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对民众善意的呼声给与回应,因为此类的行为已经无法靠舆论和道德压力给予解决,而且残酷本身对人和动物都有伤害,特别会损害到整个社会的精神。”政协委员、中国紫檀博物馆馆长陈丽华说:“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三者做到了基本的平衡,这社会才能共享和谐,共享太平.。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保护了许多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但是在对小动物的保护上还是一片空白。伦理不仅与人,而且也与动物有关。动物和我们一样渴求幸福,承受痛苦和畏惧死亡。如果我们只是关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就不会真正变得文明起来,真正重要的是人与所有生命的关系。因此尽快制订‘反残害、反虐待’的动物保护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的途径。一个民族对待动物的态度是检验其民族文化素养的一个标尺。”政协委员、北大人民医院名誉院长杜如昱教授指出:“狗有狗的特性,人有人的特性,这两者是不一样的,如果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就会造成问题。既然人与狗是朋友,我们对狗也要友善相待,要改善狗住的环境、卫生环境、防疫环境、训练环境,这是个全方位的东西。我们不能杀狗(指流浪狗及没收的狗),但也不能让这些狗继续生育繁殖,应该给它们去势,如果养狗人要回自己的狗,那么得交喂养费,也可以让人领养。犬只登记费不应该很高,但登记手续是很严格的。同时,要有个基金会来为养狗人服务,政府的行为要更灵活一些,这本来是民间的事,要由民间来办,要支持民间组织。”人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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