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7日,济南市发生了一起"车撞狗"事件。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和丈夫袁师傅开车从历山路路口拐向文化东路时,从山师家属院的小门蹿出4条宠物狗。由于张师傅刹车不及,一条小狗当场被轧死。
事故发生一个多月了,小狗主人和出租车司机的纠纷陷入了僵局,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争论。狗有无路权?"车撞狗"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双方责任该由谁来界定?狗的价值如何确定?车撞无证狗能否免责?保险公司能否作出让车主赔偿的决定?
宠物狗被撞,双方各执一词
宠物究竟有没有路权?
撞狗事故发生时是袁师傅的妻子开车。袁师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不是他妻子的责任。"当时,狗突然跑到主干道上来,妻子来不及刹车,才轧到小狗。平时,我们司机开车,看到丢弃在路上的破衣服、垃圾都不愿轧过去。我们怎么愿意轧活物呢?何况我们家也养了一只小狗。"
而小狗的主人陈女士则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故是司机的过失,"我开了20多年车,也算是老司机了,一眼就看出来司机当时没刹车就轧过去了。别说是狗,什么也不能往上轧啊!"
事故发生后,110民警和交警都赶到了现场,但均没有现场处理赔偿问题。司机坚持说,自己并没有违法交通法规,不应承担责任;而小狗的主人则坚决要求赔偿。在僵持阶段,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表示支付80%赔偿金,其余由司机承担。"保险公司给了我赔付单,让我跟陈女士协商,去买一条相同的狗,再拿着发票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司机袁师傅说。
然而,袁师傅跟陈女士在买狗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大分歧,至今也没有买到合适的狗。陈女士提出,在买到狗之前,让袁师傅家的小狗陪她。就这样,袁师傅家的小狗来到了陈女士家。
袁师傅很无奈地对记者说:"真没想到遇到了一件这么麻烦的事。起初,我们觉得她一个人过挺可怜的,可是没想到买条狗也这么难。我们家的狗养了好几年了,都有感情了。我们也想它啊。"
陈女士也满腹牢骚:"我的小狗从2个多月长到1岁半,非常懂礼貌。我老伴儿去世后,全靠它陪我走过这段日子。如今没了它,我很伤心。"
"事故"该如何处理,交管部门说法不一
小狗主人陈女士告诉记者,交警和122事故处理人员赶到现场后只是让司机把车从路中间移开,不要妨碍交通。
司机袁师傅说,当时交警给他的答复是,小狗被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按民事纠纷处理,责任认定应该由法院作出判决。
随着养狗的家庭越来越多,产生的相关纠纷数量也成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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