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能够解决的,这个小狗到现在为什么算术算的这么准确,仍然是一个迷,但是这样的迷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但是并不是说这个迷没有揭开,他也没有揭开,但是他自己对这个狗的研究并不是很深,很透的情况下就得出一些肯定性的结论。
主持人:那么,小狗壮壮到底会不会算题,有没有所谓的“特异功能”呢?在袁女士家,壮壮给记者作了表演。
袁春兰:买黄瓜,一块五一斤,听到了吗,我买了两斤,豆角一块一斤,我买了三斤。知道咱们一共花几块钱?告诉他,那咱要是给他十块钱,他给咱找回几块钱;咱要给他八块,他找回几块钱;给七块钱呢,他找回几块。1.5×2+1×3=6 10—6=4 8—6=2 7—6=1
解说:为了显示公道,记者决定亲自给壮壮出题,看它能不能算出来。
女记者出题:壮壮给你出个题,2乘以9除以6等于几呀,哎呀,真聪明。2×9÷6=3
男摄像出题:壮壮听着啊,一辆车后面四个轱辘,前面两个轱辘,问几个轱辘?
袁春兰:大伙就怀疑,是不是她那一动,就是暗号,所以我就扳着尽量不动,就是别让人有错觉。我平时没有事情出题考它,我都自己尽量扳着我的手,千万可别动,有时候手是绷着,是感觉总要颤抖,我就自己绷着,为啥呢,自个训练小狗,考验它到底会不会,有时候你看我说一加二等于几,我心里想是不是我寻思,它就能寻思到,我心里合计一加二等于一,它也叫三。
解说:真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即便如此,记者还是准备再换一种方式考验考验壮壮。
袁春兰:快来,好好的。
记者:大姐,能听到我说话吗,壮壮算题会不会,壮壮给你出个题,我有2个苹果,我吃掉1个苹果,还剩几个苹果?
解说:袁女士说,壮壮是她一手训练出来的,包括壮壮生下的一双儿女,她都是这么教的。
袁春兰:刚开始就帮着查数,1吧就伸1个手指头,就叫唤1声,2就伸2个手指头,就叫唤2声,这就是2,汪汪,反正就是依此往下推,然后我教它多了之后,我就开始教它几个耳朵、几个眼睛、几个腿,教完之后,我就开始教它羊几个腿,汽车几个轱辘,它就开始记这些东西,它学得特别流利,我就开始教它算题,但它记忆力特别好,记得特别快,你今天教完它,会了以后,它就不爱忘了。
解说:看来,壮壮的确比一般狗“聪明”。那么,葫芦岛市民对此事是怎么看的呢?
百姓:好像不能,狗有那么高的智商吗?
百姓:一般家庭的狗不太可能吧,回过头来这么讲,狗确确实实在很大程度上比其他养的动物通人性。
解说:在一审开庭期间,葫芦岛日报认为,文章中没有对狗主人袁女士的侮辱性语言,文章都是客观介绍所见所闻,以及相信小狗会算题引发的社会思考。而袁女士却不这样认为,她觉得如果提醒大家不要把狗神话,把狗会算题这样的一件事情当成一个新鲜事,有趣事对待,这很正常,甚至她觉得小狗会不会算题这也并不重要,关键是文章中的一些语言,确实对她构成了侮辱,造成了伤害。
袁春兰:这篇文章就是说我在骗人,他不光在这篇文章说我这是恶作剧,好像就是骗人,调理人,就是取笑的意思。
原告律师: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动机不明的表演或恶作剧,我觉得所有的读者看过这句话都会把观点,认为是袁女士把这条神狗折腾出来,让小狗去算术,就是一个动机不明的表演或恶作剧。
被告律师杨清乐:侮辱性语言必须是故意贬低他人人格,这个是侮辱。查查词典,就这样解释。
原告律师:你没想到故意去伤害她,你就随便的说出去了,但是你不负责任的说出去了,给别人造成了很深的伤害,一样构成名誉权的伤害。
解说:葫芦岛日报在答辩书说,文章主要是写狗和那些相信狗会算应用题以及对此持欣赏态度的人,并没有针对袁女士,所以谈不上对袁女士的侵权,而袁女士却不这样认为。
袁春兰:如果你说媒体不应该说,你可以针对媒体而言,你不能把我带进去。
被告律师杨清乐:她是事件的当事人,会引起她的不快,这很正常,不能因为有些人对这个问题不快,使报社就放弃了对社会问题的评论,如果这样来讲社会就会倒退了。
原告律师:这篇文章不是引起袁女士不快的问题,而是给袁女士的精神带来非常严重的打击。比如说袁女士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也没有引起不快,但是这些语言已经印在报纸上在葫芦岛市内广泛的传播,很多人都看了,已经对袁女士的综合的社会评价,已经起到了一个否定的作用,已经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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