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官司,说它特殊是因为,在庭审现场,法官破例让一只小狗走上了法庭,那么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官司呢?小狗怎么走上了法庭了呢?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解说:壮壮,腊肠犬 出生于2000年9月,2000年11月来到辽宁省葫芦岛市民袁春兰家,生有一对狗宝宝,小狗状状就是这起官司的主角,它的主人袁春兰是辽宁省葫芦岛市化
工厂的一名退休工人,壮壮在袁家已经住了近4年。壮壮性格温顺,会体贴人,很讨主人的喜欢。和普通小狗不一样的是,壮壮是只会算数学题的狗,三年前,小狗会算数学题的消息不胫而走,不仅街坊邻居,附近百姓们都知道了,而且还上了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壮壮(小狗名)的主人 袁春兰:它最开始算的时候,我就认为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就认为它是蒙的,我说,不可能,来回变换几个,我就看它好像会。
解说:正当小狗的主人袁女士为有这样一只聪明伶俐的小狗而感到自豪的时候,令她意想不到的一件事情发生了。2001年7月21日,当地的《葫芦岛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剥去一只狗神话的外衣》的文章,把袁女士给弄懵了。
袁春兰:我当时一看这个标题,就感觉心理咯噔一下,好像文化大革命大字报一样,我心理感觉就不好。
袁春兰丈夫:一眼就可以看出用的剥去,用的爆炸性新闻,一只狗神话的外衣,神话用黑白颠倒,以为是颠倒黑白(事实)。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人任何场合任何地点,我们没有把狗进行神话,也没讲我们的狗多能啊,是神狗啊。
解说:袁女士夫妇俩刚看到报道的时候,总觉得哪儿不对劲,于是拿着报纸来回翻看,就看报纸上写着,众多具有“特异功能”的人,在科学的直击下已经归于沉寂,但近日滨城又有人折腾出一条“神狗”出来,试图给人们再罩上一头雾水;一传十,十传百,一时间壮壮的神话不胫而走,拨乱了许多人头脑正常的弦儿。文章中还说,相信这只狗有“特异功能”大多数都是相信算命、看风水、神功大师这套东西;“神狗”有特异功能,看起来只是一个动机不明的表演或恶作剧。文章的最后又说了,既然有相信狗有“特异功能”的土壤,谁能保证将来“张洪志”“王洪志”“齐万林”“王万林”之类的人物不再出现了呢?袁女士夫妇俩认为,这篇文章的作者,不但不相信他们的狗会算题,而且还把他们与李宏志、胡万林之类的人联系在一起,这对他们是一种侮辱。更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一篇文章也打破了袁女士一家人原本平静的生活。
袁春兰丈夫:我们老太太抱着壮壮上街里,别人不知道这个情况,人在汽车上就议论,报纸上报道有一个小狗,会算题,其实来讲他们家的主人在掐狗,掐狗屁股,竟是造假的。
解说:文章没有署名,袁女士几次和报社沟通,报社都拒绝透露作者的姓名,于是,一气之下,袁女士将报社告上了法庭,2001年8月,袁女士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葫芦岛日报社。在起诉书中,袁女士请求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判决被告《葫芦岛日报》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5000元。
主持人:这边袁女士气愤难平,那边报社也挺委屈,不就是一只小狗吗,我们是本着科学的精神来报道的,对您并没什么恶意啊。据说啊,批判“神医”胡万林等伪科学是当时社会的一个主流,本来呢,报社作为媒体,宣扬科学精神倒也无可厚非。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就《剥去一只狗神话的外衣》这篇文章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双方各执一词。小狗壮壮会不会算数学题,有没有“特异功能”,成为本案争论最激烈的焦点。
被告律师杨清乐:我在念书的时候,狗不会逻辑思维,怎么还错了,它会使人产生这样一些混乱的看法。在我的印象当中,算了这样一道应用题,就是说甲乙两地相距十公里,两个人相向而行,一个人每小时走2公里,一个人每小时走3公里,问几小时相遇,让狗把这道题算出来,我感觉这个事情是不可能的,因为会算这道题,要能够正确理解好多概念,比如必须明白什么叫相距10公里,你不知道啥叫相距10公里,你怎么能算出来,你还得知道什么叫每小时2公里,你还得知道啥叫相遇,还得知道啥叫相向而行,那么从数学角度讲,这个问题叫速度和的问题,3年级以下的学生他都不能够正确地理解,好多连学生,连人都不明白的问题,那狗竟然会了,这个觉得非常可笑。
原告律师: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社会现象并不是人能够通过现有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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