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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使用多条犬鉴别时,一定要组织安排好先用母犬,防止互相影响。有条件时,最好每条犬一套物品。如果合用一套物品,应尽量设法防止互相影响。对准备工作的各道工序,要明确分工负责,防止出错。
4、对有两个以上的嫌疑人的案件进行鉴别时,应注意分析案件情况,经过充分研究,可从如下几种方法中选取最合适的一种:
(1)若系一人作案时,可把几个嫌疑人的物品作为一批同时进行鉴别,认真观察犬的反应表示。这种作法简便,可减少犬的鉴别次数。但是,一旦犬被某一气味诱导出现错误时,再分析时就会感到困难。
(2)可将嫌疑人的物品,分次一个一个的鉴别。这样便于训练员观察,目标也比较集中,易于分析。但军犬鉴别次数要多,时间也长。
(3)若根据案情分析可能是两人以上合伙作案时,要分开鉴别,以免发生误漏。
(4)如使用多条犬鉴别,可将犬按嫌疑人分工,分别进行鉴别,
然后再相互复核,最后综合分析作出结论。
(5)如在几次的鉴别中,犬对各个嫌疑人的表示不太集中,可采取逐个剔除的方法进行比较,但是这种方法不能连续进行。每次鉴别的间隔时间及条件一定要安排得当,以防造成人为的集中。即使最后集中于一、二个嫌疑人的物品时,也还要全面分析,慎重结论。
5、对于鉴别案件中的某些条件,如感到犬不太适应或把握不大时,可在使用前先进行“模拟”式的适应训练,也可在使用进行考核性训练。这种训练实际上就是按类似案件的条件进行实验。如果犬通过鉴别前后的实验表现很好,使用的把握性也就比较大了。这对训练员分析犬的作业情况及最后结论都是有帮助的。
6、根据案情和人、犬的具体情况,也可以采取“不知”鉴别的方法组织案件鉴别。但训练员要注意正常掌握,这样可避免训练员自觉或不自觉对犬影响。
7、每一案件的物证、物品在鉴别结束后,都要妥善保存,以备再用。案件破获后,要请示领导妥善处理。
三、追踪的使用方法
使用军犬追踪捕获犯罪分子或取得物证,只要条件具备、指挥正确、掌握得当,往往能迅速发挥军犬的作用。因此,在有条件的犯罪现场,应首先使用军犬追踪。但因为每个现场的具体情况、周围环境、嗅源和迹线的位置以及气温、气压、风力、风向等条件不可能完全相同,条件也较复杂,所以,使用军犬追踪的难度较大,这就需要在使用中灵活掌握。现将使用军犬进行追踪的主要方法及注意的问题分述如下:
(一)追踪前的准备
1、认真勘查现场,准确确定嗅源。如有条件使用军犬追踪时,应先提取追踪备用嗅源,装入易于嗅闻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以备追踪途中使用;
2、配备一至二名熟悉当地情况的随同人员,以帮助训练员携带追踪使用的器具,或在追踪途中协助训练员处理发现和遇到的问题;
3、动员围观群众离开现场,防止影响军犬作业;
4、训练员带犬游散,让犬排除大小便。并根据犬的表现,适当调整犬的兴奋性。
(二)根据现场情况,创造条件突破起点
1、凡是在室内的现场,应尽量在室外或院外细致的勘查罪犯出入时所留下的痕迹,或分析判断罪犯必然通过的地方,以此作为起点嗅源。令犬嗅认嗅源使其独立的发现罪犯迹线,当犬有明显表示时应及时奖励。此时,训练员应停在原处,不要急于跟随,并逐渐将追踪绳放长,直到犬有正常的上线追踪表情时,再以相应的速度尾随犬前进。对突破起点要特别慎重,应根据犬现时的表现,对照犬平时训练或以往使用时所表现的规律和特点,认真的观察犬上线是否正确。否则,就会“差之丝毫,谬之千里,”给侦察工作带来被动。
2、在野外的犯罪现场,如,耕地、庄稼、路边、荒山、塘、湖、河、海岸边、墙角、壕沟等处,如果罪犯来去痕迹明显,训练员应顺痕迹追寻直至痕迹不清的地方再使用军犬追踪,避免消耗犬的体力,以充分发挥犬的作用。如果因地质条件的关系,罪犯来去痕迹不明显,可采取付与嗅源气味使犬独立的在现场周围搜寻罪犯迹线的方法,当犬的发现迹线的反应时,应予以奖励。当犬上线追踪后再尾随前进。如犬经过搜寻发现不了罪犯迹线,应让犬适当休息后,再使犬充分感受嗅源并扩大搜寻范围,此时,训练员应头脑冷静,全面分析正确指挥以保持犬搜寻迹线的兴奋性。
特别是发生在路中、路边、塘、湖、河、海岸边的案件,如果经过搜寻,发现不了犯罪迹线时,应在现场周围认真细致进行观察或耐心访问群众,以查明是否有车辆、船只和其他交通工具痕迹,或发案前后有无交通工具停留和通过,以便判明罪犯是否可能乘交通工具逃跑。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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