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训练要领
训练员在整个训练过程中,为使犬对所训课目迅速形成条件反射,并能根据口令和手势顺利地做出动作,就必须始终正确的掌握和运用训练要领,即诱导、强迫、禁止、奖励。
一、诱导
诱导是指训练中使用食物、物品、自身的行动以及其他动因,诱使犬做出某种动作,借以建立条件反射的一种手段。例如,在下达“坐”的口令的同时,拿一块肉让犬看,不给它吃,而是将拿肉的手徐徐抬高到犬的头顶以上,这时犬就会用眼睛盯着肉块坐下来等待。又如,下达“衔”的口令之后,拿一物品给犬看,佯做抛扔的动作,犬便出现追逐物品的兴奋性,这时可势将物品让犬衔住。还有在扑咬训练中,训练员给犬助威,助训员对犬挑引等,都属诱导动作。
对于幼龄犬的训练,因为它们的体质和神经系统的发育沿不够健全,忍受强迫的程度较差,使用这种手段尤其适宜。另外,某些嗅觉作业的课目,使用诱导手段也往往效果显著。
训练初期应首先使用诱导训练法,需要较高兴奋性的科目和兴奋性不高的犬,应多采用诱导法。形成条件反射后,使用诱导训练法应相应减少。
诱导训练法的优点:
1、 可以使犬迅速形成条件反射。
2、 利用诱导刺激训练成的科目,犬的动作表现活泼、兴奋、自然。
3、 凡是不能用机械刺激的科目,都可用此方法训练。
4、 能保持和加强人、犬的亲和关系。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