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律师提醒,现在摄影、录音工具很是普及,只要市民平时多加留心,善于捕捉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用图片和录音来说话,就可以给执法者提供证据,有力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投诉三:狗屎添堵 路人无奈
市民乔先生家住在一楼,一个月前,三楼的邻居养了一只小狗,从此之后,乔先生家门口的楼道里,就经常出现狗屎,弄得楼道里臭烘烘的,连门也不敢开。8月2日晚上,乔先生回家很晚,恰巧又赶上没有电,千小心万小心,乔先生还是踩了一脚狗屎,这让乔先生很是苦恼。随后,乔先生向街道做了反映,得到的回答是,街道管不了这些事情。
律师分析:
如果乔先生可以证明自己的生活,因为小狗的出现,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只要乔先生能证明楼道里的狗屎,确实为邻居家的小狗所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狗狗维权 切莫忽视
投诉一:小狗看病糊里糊涂市民杨先生家的宠物狗“贝贝”生病后就医10多天仍不见好转,最后竟然死在了宠物医院里面。杨先生要求宠物医院赔偿,对方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我共去了四五次医院,共花了五六百元,但药价却一点也想不明白。”杨先生说,“每个处方上只列出了化验费30元和药品总价100元,并没有标出每种药品的具体价格。我们根本搞不清楚医院到底用了哪些药,花了多少钱。这样的处方要是给人开的,早被人告到消协,媒体曝光,搞不好还要停业整顿。”
律师分析: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在“宠物医疗事故鉴定”方面没有做出任何规定,从而无法通过医疗事故纠纷的相关程序,进行维权。但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如果狗主人能证明是宠物医院治疗不当导致小狗死亡,其可以以“物”的所有人身份要求医院赔偿。同时,主人们带狗狗就医前要货比三家,还可以打听打听名医名院,多少还能让人心里有底。
投诉二:三无产品让人发毛市民常先生家里养了一条金毛,前些天,他到一家宠物用品店给小狗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回家后才发现,包括狗粮在内的很多东西都没有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结果,小狗吃了这些东西后,开始上吐下泻。找到商家以后,对方坚决否认商品是自己卖出去的。“宠物用品的价格简直太贵了,是暴利!”回想起这些年的养宠物经历,常先生用这样一句话概括。
律师分析:
对于宠物消费中存在的暴利、无序状态。律师表示,宠物主人在消费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并选择有生产厂家和日期的产品进行购买,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投诉三:狗狗被撞如何索赔7月底,在一次遛狗的过程中,秦小姐的小狗被一辆桑塔纳轿车撞伤。司机下车看见撞的是一条狗后,没有做任何解释,扬长而去。秦小姐想知道,狗狗被撞后,自己可以要求司机给狗狗看病或者赔偿吗?
律师分析:
秦小姐所说的事情,首先应该看秦小姐是否看管好了自己的宠物,如果秦小姐并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任由狗狗乱跑,这种情况下,秦小姐应该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如果秦小姐对小狗负到了监管的责任,也就是将小狗绑好,而此时驾驶员违反了交通法的规定行驶的话,那么司机则应该承担责任。
投诉四:小狗被偷能报案吗市民任女士家的小狗,是一只价值1万元的名贵犬种,前两天,小狗忽然不翼而飞。任女士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可以报案。
律师分析:
我国刑法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称为盗窃罪。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的有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为人民币5000元到20000元的,为“数额巨大”。任女士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本报记者郭卫艳
编后:
五年前,一位律师朋友在欧洲留学。回国后,她经常将两年留学的所见所闻讲给我们听。异国风情令她留连忘返,当地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令她几乎产生了长久定居的想法。前不久,当“打狗风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时,她说,留学生涯,最令她难忘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那里随处可现的人文关怀。于是她告诉我们一连串的狗故事:每家超市门外,都有一排排的拴狗桩,主人入店购物前,将狗拴在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