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摄影/史云
今视专稿:可爱的小狗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忠诚的代名词,是人类的好朋友。不过对于生活在在云南省牟定县境内的大大小小5万只狗来说,在上周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敌意与打击。“在从7月25日到30日5天时间,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扑杀干净。只有公安局用于破案的警犬和一处守卫军火仓库的军犬能保住性命。”(新华网云南频道7月31日)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牟定县政府有关部门对狗有着如此“深仇大恨”呢?原来“该县连续发生了人畜被狗咬伤后死亡的事件,之后被确定为狂犬病,范围已经波及到军、青龙等四个乡镇。”“态势已经完全难以控制,为了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县政府果断决定对全县所有的狗采取扑杀措施,并展开了广泛的宣传动员。”“据了解,该县扑杀一只狗给狗主人5元补贴。”其中,也包括已经注射过狂犬病疫苗的4000只狗。
在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一个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县的实际情况。对于2003年全县工业总产值53274万元的牟定来说,要求有关部门给每一只狗做检疫几乎是不现实的事情。虽然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在它们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的时候,必要的应急措施还是值得肯定的。从这一点来说,大面积扑杀狗实属无奈之举,但是多少有其实施的必要性。
现在的问题是,在牟定不少群众对政府“打狗风暴”表示支持的同时,政府“给狗主人5元补贴”的政策是否又合情合理呢?我们知道,宠物狗由于不同的种类、品相等因素也具有高低悬殊巨大的市场价值。以常见的博美、北京犬来说,500元左右是基本价格,对于有一定血统、品相优秀的阿拉斯加等犬种来说,2万元仅仅是“起步价”,至于目前广泛收到追捧的藏獒,卖到几百万的“天价”也毫不稀奇。对于饲养了这些宠物犬的群众,或者说是贩卖宠物犬的商贩来说,一只5元的补贴如何能令人满意?牟定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制订“打狗”政策的同时不知道是否有考虑到尽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呢?
在目前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我们无法去为所谓的“狗权”争取太多的东西,但是在牟定“打狗风暴”中体现的不仅仅是对动物权益的漠视,更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满不在乎。已经有评论认为,“ ‘打狗风暴’势不可挡地冲垮了动物权益和私人财产权的围屏,也让政策制定者脑子里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暴露无遗。”
今天,一只疯狗威胁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便要杀光所有的狗;明天如果一辆某品牌的汽车威胁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是否又要砸掉所有的汽车呢?在那时候,我们是否又会给每位车主一辆车5元的“补贴”呢?(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