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玉林市政府办获悉,从2006年12月15日起至2007年2月5日,玉林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灭犬和强制免疫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控制狂犬病集中统一行动,遏制狂犬病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玉林市是狂犬病高发区,近年来发病情况相当严重。据玉林市疾控中心通报,2002年至2006年11月,玉林市共发生狂犬病338例,发生的病例全部死亡。据不完全调查,玉林市每100人有5条狗,个别地方高达13条狗,全市养狗不少于30万条,每年因狂犬病直接经济损失达667万元。目前,广西的狂犬病发病人数排在全国前列,玉林市狂犬病的发病数排在广西第一位。
据这个市卫生部门的抽样调查和监测,玉林市健康犬携带狂犬病毒率达13.25%。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情况进行调查和清理整顿已势在必行。为此,玉林市作出规定,市、县(市)区城区及曾发生过狂犬病疫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犬只免疫率要达到100%,其余地区家犬的平均免疫率要达到80%以上;犬伤门诊的医护人员参加犬伤处理技术培训率要达到100%,就诊犬伤人员伤口正确处理率要达100%。对于已饲养而又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犬审批手续的犬只,犬主人必须在2007年1月15日前到有关部门办理免疫、准养审批手续。
2007年1月15日至1月31日,玉林市将对凡是未经过免疫的犬只、不按规定圈养的犬只和无主犬进行捕杀,在犬类禁养区及疫点5公里范围内,病犬、野犬、放养犬和违章养殖犬捕杀率要达95%以上。
另据记者了解,今后玉林市将视具体情况,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自行组织2至4次犬类捕杀行动,从源头上控制狂犬病疫情。(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