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迷你门户版 | 收藏到QQ/TM ·WAP手机版 ·繁體版 ·iBloginfo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猫咪 | 狗狗 | 观赏鱼 | 观赏鸟 | 龟龟 | 宠物兔 | 宠物鼠 | 蟋蟀 | 蜥蜴 | 异宠 | 花卉 宠物库 | 法律库 | 百宝箱 | 影院
新闻 | 百科 | 饲养 | 繁殖 | 训练 | 美容 | 产品 | 诊所 | 创业 供求 | 商城 | 名片库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相册
  您现在的位置: 走进宠物网 >> 走进狗狗网 >> 狗狗新闻 >> 犬业动态 >> 文章正文
昆明规定犬只进公园要购票 违规养犬最高罚3万
http://dog.intopet.com 日期:2007-1-17 来源:央视国际 作者:佚名 阅读:
防止疫情扩散;各行政管理部门收缴的犬只应当统一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犬类收容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收容的无主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逾期无人认领的,由收容处里场所进行处置;对死亡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在 48 小时内进行无公害处理或者送犬类收容处置场所处置;当发生危及公民人身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重大疫情时,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紧急捕杀大类的决定。

  违反规定最高罚3万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违反规定,不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 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途染不办理的,没收其犬只;无正当理由逾期 7 日不进行年度验证的,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年度脸证手续。

  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饲养烈性犬未按规定由专人看管或者实行拴养和圈养的,由公安机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饲养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 ;养犬人对发生狂犬病疫情隐瞒不报的,由农业部门处 3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责编:复苏

上一页  [1] [2] 

 相关文章
河南洛阳规定居民养犬须经邻居同意
违反携犬规定 宠物狗被轧死肇事者不用
我市养犬管理规定将提请审批
昆明市去年新立地方法规3件 今年将修
昆明养犬管理条例:年管理费每只狗36
高原名犬——昆明犬
昆明小店养狗不少 帽子店小狗咬了小顾
青岛市出台新规定 车撞狗属交通事故
青岛规定车辆撞伤狗属交通事故
代表建议取消养狗入户费 10年规定形同
 频道热门
 可爱狗狗图片
 教你怎样拥有好狗缘
 如何挑选博美犬
 狗年评狗——俄媒体选出2005年世界
 军犬训练
 狗狗密码之四 狗的野生近亲
 初次养犬必读
 养狗的十点建议
 读懂狗狗的无声语言
 西伯利亚雪撬犬与阿拉斯加雪撬犬的
 栏目热门
 狗年评狗——俄媒体选出2005年世界
 新一代丑狗之王评选活动在网上展开
 中国犬的当代命运
 身价百万藏獒死在宠物医院 主人要
 揭开宠物市场的黑幕
 《吉尼斯世界纪录》评出世界上最大
 “世界第一丑犬”14岁高龄去世
 狗语翻译机期待权威声音
 狗儿肇事无恙 房主灭火烧伤
 小狗找到奶妈了
Googleintopet.com
发帖子][写日志][RSS订阅][iBloginfo][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18.0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 IntoP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走进宠物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者复制。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山街道路边亭三巷37号 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17022 手机:18950539559 京ICP备05055013号
旗下网站
字客网 查虾米
物种库 数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