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限养一只犬,养犬人必须交纳500元管理费后方可获得“养犬证”;“养犬证”有效期三年,每年审验一次,一次交纳审验费50元。近日,洛阳新出台的《洛阳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简称《养犬办法》),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不少市民质疑:征收500元管理费和50元的年度审验费是否有依据?其他规定是否符合实际?
【新规】收500元管理费
记者调查 收费没经过批准
1月底,洛阳市公安局和畜牧局联合出台的《养犬办法》规定,限养区的每户居民限养一只犬,符合条件的养犬人交纳500元管理费后,方可获得“养犬证”,该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审验一次,审验费为50元。以前已经办理过养犬登记证的,须持原登记证到公安机关审验,符合新的养犬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予以换证,不再另外收取管理费用,只收取20元的换证费。
昨天下午,洛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当记者问收取500元管理费和50元年审费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时,这位负责人拒绝回答。他表示,自己不方便表态。
对此,洛阳市发改委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他们曾经接到过洛阳市公安局的收费申请报告,但一直没有批准。他们了解的情况是,洛阳市公安局的收费依据是一个会议纪要。显然这是不合适的,但他们没有办法。
律师说法 市民有权拒交
昨天下午,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早在2005年3月31日,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就批准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的修改案:将“收取3000元的首次登记费和500元的年度检验费”的法律依据予以废除,因此,洛阳市公安局向市民收取养犬管理费是没有政策依据的。杜鹏律师认为,洛阳市民有权拒绝交纳所谓的养犬管理费和审验费。
市民建议 按成本核算收费
对于养狗收费500元,市民有自己的看法。家住洛阳市王城路的白先生说:“有的人养的狗100元都不到,他会办吗?收费问题要算细账,是想通过收费增加收入,还是通过这一手段加强管理?建议按成本核算收费,否则就失去民心。”
【新规】养犬须邻居同意
市民声音 这是在制造矛盾
为了避免犬类扰民,《养犬办法》规定,养犬申请人除了具有洛阳市常住或者暂住户口、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外,在平房居住者必须获得相邻4户以上居民的签字同意,而在楼房居住者必须获得同一单元内半数以上居民签字同意。
对此,家住洛阳市健康路的张先生则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在人为制造矛盾,毕竟,不是每家每户都喜欢养狗。如果因为其他矛盾邻居不签字,难道就不能养狗吗?
【新规】 “身高”超40厘米禁养
专家言论 这样的规定是外行
根据《养犬办法》规定,洛阳市犬只限养区域内禁止个人饲养的犬类包括獒犬、德国杜宾犬、牧羊犬、英国斗牛犬、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