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月10日讯(记者 刘丽君)如何规范养犬一直以来倍受市民关注,我市在今年1月1日出台的《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免费办理养犬审批手续。养犬户享受了免费为狗“上户口”的待遇,在市民欢喜的同时,却有小部分人为此担忧。
市民:喜笑颜开
养狗本是一件开心事,但“如何养”却有大学问。前一阵,不少市民在网上共同倾诉自己不胜狗扰的经历,为市区的狗儿列了一长串“罪状单”。如今,新《办法》出台了,市区各家的狗都可免费获戴统一制作的免疫标志,如此一来,养狗市民不需掏腰包就可为爱犬“上户”,“免费的午餐”喜了养犬户,对不养狗的公民来说更是一喜。
狗们免费上户后,可享受新《办法》里的新政策,新政策每条每款都为市民量身打造:严禁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饲养的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行为;对饲养犬只进行强制免疫;养犬人不得携犬只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海边沙滩、学校及托幼机构、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展览馆、影剧院、体育文化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车站、码头、航空港以及城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不得携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占用人用休闲设施,乘坐电梯,应当为犬只戴嘴套并怀抱,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出户遛犬的时间为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遛犬时饲养人必须携带准养、免疫证件,犬只加戴统一制作的标志,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到自带的垃圾容器内……
望着一条一款的人性化新政策,市民喜笑颜开,王女士一句话道出了公民的心声:“给各自留出了一个空间,感觉有了保障,以后再也不用为人狗共‘事’而恼火了,新《办法》为市民办了件实事,我们打心眼里高兴!”
养犬人:喜忧参半
新《办法》实施后,养犬的市民忙了,各自忙着给狗宝宝上“户口”。在为免费上户而高兴的同时,也有部分养狗市民担忧,忧的是新《办法》未出台前曾为自家狗上户而交的钱如今可否退回?
就上述问题,近日不少市民通过本网对话台反映了自己的担忧:2000年我花5000元办的狗证,现在要重新办证,虽说现在不花钱,但是以前交的5000元现在退不退?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公安局治安科,得到的答复是:不退。工作人员表示,1998年,我市实施了《烟台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市民养犬上户需交费,今年1月1日,我市又出台了新的养犬管理办法,随着新《办法》的实施,旧《办法》将自动废止,两者是在不同的时间颁布,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互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