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没有钱,执法人员到最后只能暂扣其经营工具和物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黄俊说。
对于狗贩子当街摔狗的残忍行为,山东融信律师事务所的刘宇律师表示,对于贩卖和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和珍稀动物的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虐待普通的动物,如宠物狗、猫等,刑法中并没有明确条文进行约束,即使从治安层面上,也无法对这种行为明确界定和处罚。
刘宇律师认为,虐待动物是近期的一个关注热点,比如流传于网络上的高跟鞋踩死小猫事件,很多人都强烈谴责,但往往因无法处罚而不了了之。“在国外,已有
法律规定虐待动物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建议有关部门对虐待动物给予一定关注,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对话狗贩子
以为摔死狗就没证据了
记者在市北城管威海路中队看到,狗贩子的个子很高,被摔死的小狗装在他的提包里。城管队员们正对其教育并谴责其摔狗的行为。以下是记者与狗贩的对话:
记者:“你卖的狗都是从哪里进的?”
狗贩:“我平时到农村收来的,就是想卖了它们挣点钱吃饭。”
记者:“你一般卖多少钱一只?”
狗贩:“这些狗都是普通的家狗,卖的话也贵不了,也就 30元钱。”
记者:“刚才你为什么要把小狗摔死?你怎么忍心下手?”
狗贩:“……我以为摔死小狗就没证据了,狗死了就不能卖了,不能卖了城管也就没法处罚了。”
记者:“小狗也有生命,摔死它你就不心疼?”
狗贩:“我没考虑那么多,当时就想赶快脱身……”
城管队员告诉记者,之前,他们曾3次查处过该狗贩。狗贩自称姓赵,辽宁人,今年到青岛来找活干,因为见不少市民喜欢养宠物,就做起了宠物贩卖生意,到农村收来小狗后,就到闹市当街叫卖。 文/图 本报记者 刘建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