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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领导入户送犬链 养犬自治更易接受
http://dog.intopet.com 日期:2006-12-5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阅读:次
攻击性重新划分禁养、限养品种。为了公众安全,可以强制养大型犬者在户外为犬戴嘴套,也可以在大型犬伤人时重罚主人。

  不养犬者:大型犬不伤人也会吓人

  周女士(惧怕大型犬):即使大多数的大型犬都不会伤人,但是很多妇女、儿童和老人一见到大狗就害怕,这种心理恐惧也是一种伤害。

  由于养犬并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一种奢侈品,所以我认为公众没有对养犬人造成的心理恐惧进行容忍的义务。

  警方:大型犬一旦狂躁难以束缚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犬类管理科民警:城区禁养大型犬,经过了多方考虑。首先大型犬容易形成视觉恐惧,其次大型犬一旦狂躁伤人很难束缚,小型犬即使伤人也不会造成重伤,另外大型犬对公共秩序影响较大。农村地区可以圈养、拴养大型犬,这一规定短期不会有变动。

  他山之石

  香港:格斗狗、危险狗须绝育

  2000年6月17日,香港法例第167章《猫狗条例》中《危险狗只规例》实施,该《条例》对“格斗狗只”、“已知危险狗只”及“大型狗只”也进行严格管制,格斗狗包括四种及其混种狗只。任何人如养有格斗狗只即属违法,除非该狗已经绝育。所有格斗狗只均须时刻以特别的颈圈识别。在公众地方,该等狗必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狗带稳妥牵引,戴上口套。第二类已知危险狗只则由裁判官裁判。大致与格斗狗所受的管制一样,即须绝育、戴上识别颈圈、在公众地方时须以狗带牵引和戴上口套。

  (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本报记者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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