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主动地向人类争取自己的权益,所以人类必须充当动物的道德代理人,表达和捍卫它们的生命权利。
在动物福利立法方面,邻国日本经验值得借鉴。日本养宠物规定很繁琐,一旦开始养宠物,主人就要对宠物负责,同时还必须承担起对社会、对社区的相应义务。宠物狗一般都会在一个家庭“终老”。日本的《动物爱护管理法》规定,杀害所豢养动物者可被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不超过100万日元的罚金;遗弃或虐待动物者将被处以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此外,日本人一般会给宠物狗做绝育手术。
“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那种野蛮、血腥、暴力的解决手段已遭到社会群体的普遍反感和唾弃!”刘晖说,动物立法的过程虽然艰难,然而却是大势所趋。
她说,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都正在为倡导文明养犬努力实践着。而贩、养犬门槛准入、知识普及、学校化犬教育、社区规范、宣传引导似乎均是通往文明养犬的路径。
美国:养犬先要研读法律
美国现有4500万宠物狗饲养者,共养了6300万只犬,堪称世界第一养犬大国。
美国有三部涉犬法律,即《恶犬法案》、《联邦动物保护法》和《妨碍公共利益法》,以此来规范和约束市民养犬行为。《恶犬法案》规定了狗主人放任或疏忽导致狗伤人事件发生,狗主人是要被判处90天监禁的。在美国的居民区内,犬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这就是著名的“三吠”原则,可见美国法律“管犬治犬”之严。
新加坡:遗弃狗者要受惩处
新加坡一般每户最多只能饲养1条身高不超过40厘米、体重在10公斤以下的小型狗;私人住宅内的居民,每户最多则可饲养3条。
除了数量的限制外,对一些身高体大的猛犬,其主人要遵循更加严格的规定。A类犬的主人除了必须为犬投保10万新元(约合5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责任险外,还必须提供5000新元的保证金。在犬死亡或离开新加坡后,保证金将会如数奉还,但如果犬主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狗主人都会依法受到罚款、吊销或无法更新养狗许可证的惩处。此外,若发生无合理理由遗弃狗或虐待狗等的行为,狗的主人也要依法受到惩处。
英国:狗脖子上挂主人姓名
在英国,每只狗脖子上挂“名牌”,注明主人姓名、住址及狗的名字,没有挂牌子的狗在外游荡将作为无主犬被收容。严格规定了狗每年注射免疫,不进行免疫的将被重罚。
主人不清理粪便,狗伤人,都将被重罚。伤人的犬如果鉴定富攻击性,还将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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