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养狗确实需要限制,但政府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实行人性化管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搞一刀切。”昨日,许多养狗的市民打进本报热线,谈了他们的观点。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对养狗人群进行划分,对不具备养狗条件者征收高额费用,来控制城市宠物狗的数量。
养狗者:养狗做伴打发日子
“如果兰州也学外地办个狗证得花一两千块钱,那我们这些没钱的、需要有个伴的孤寡老人都养不起狗了!”在昨天的热线电话中,一些市民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他们说,现在城市里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家里只有一两个老人,养只狗做个伴,给狗狗说说话,日子也好打发一点。政府采取办法控制也是对的,但在执行过程中要多考虑每个养狗户的具体情况,对孤寡老人、空巢家庭应该减免费用。如果一律采取高额收费,那养宠物就成有钱人的特权了,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市政协副主席:应多考虑百姓需求
昨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杨维纲带着本报的“狗患”报道专程来到报社,就城市养狗的利与弊进行了分析。他说,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时下城市里的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养个小狗做个伴确实能愉悦老人的身心。另外,养狗的家庭大多都是普通老百姓,养只狗调节一下生活,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办个狗证收取上千元的费用,那无疑就剥夺了他们养狗的权利,这是不公平的。他呼吁市民文明养狗,同时有关部门应严格管理,禁止饲养威胁居民安全、半夜吠叫扰民的大型犬类,从而将“狗患”危害降到最低点。
建议:要治狗必先治人
一些居民说,狗之所以讨人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狗主人不懂得管理,将其放养,致使狗四处游荡,或者带狗出门不牵绳子,让其乱拉屎尿,不及时打扫干净。在一些国家,如果狗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就对狗的主人进行重罚。说白了“狗患”就是人们不文明养狗的产物,养狗反映了个人素质问题。所以,必须推行文明养狗,管狗应该首先管好人,这才是真正能解决好“狗患”的唯一办法。
还有人认为,市政府限制养狗的规定发布后收效甚微,主要是公安局“单枪匹马”去干,没有形成合力。由于公安局警力有限,不可能为查处无证犬出动太多警力,结果就影响了限制养犬的效果。对城市养狗,政府应制定对养犬的管理规定,包括只准养宠物狗,不准养大狗特别是狼狗、藏獒和牧羊犬,遛狗要规定时间和地域,必须给狗拴上链子,戴上粪兜或自行铲除。公安、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应把治理“狗患”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内容,负责养犬规定的执行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社区组织还应教育居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安等机关开展工作,实行群防群治,严格追究那些不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单位或部门的责任,真正让各项制度落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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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
第十条经批准养犬的,应当按下列标准缴纳限养登记费和年度审核费:
(一)重点限养区内养犬,每只缴纳登记费1200元,年度审核费用每次600元;
(二)一般限养区内养犬,每只缴纳登记费 600元,年度审核费每次 300元。
第十五条经批准养犬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二)除军、警犬执行任务和专业团体表演用犬演出外,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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