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陈勇 通讯员 李青松 秦千桥)下月起,我市正式实施《
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居民养
宠物狗必须向警方登记,每户只准养一只,禁止养烈性犬、大型犬。宠物狗办证后,将在其颈部植入电子磁卡,卡上存有宠物狗及狗主人的资料、检疫记录及咬人等违规记录,多次违规情节严重者,警方将取消其犬证。
据悉,警方将于6月中旬开始办理犬证。不愿继续养犬者,可将犬只自行处理或上交警方留检。届时,我市犬只限养区,将由现在的七城区,新增沌口开发区、庙山开发区。犬类交易不能在禁养区进行。
9月起,警方将没收无证犬、禁养犬。武汉各限养区公安分局将成立专业犬类管理执法队,收容违禁犬只。目前警方已在黄陂建了一个可容狗1000只的犬类收容所。
对违反《条例》的养犬人,警方可依法对犬只予以留检、没收;对养犬人可予以警告及最高2000元的罚款。宠物狗咬人,狗主人必须先支付受害人医药费。
市治安处副处长王升才透露,目前,警方对宠物办证的具体收费标准尚未确定,初步定为:护卫犬办证收费在1000元以内,观赏犬办证收费在500元以内,此后每年的收费将低于上述标准。导盲犬及扶助犬将免予收费。
市民投诉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犬高不能超过45厘米34类狗从宠物中出局《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34种烈性犬、大型犬,将被禁止饲养。另外,成年体高(站立时从肩部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5厘米的犬只也在禁养范围内。
34个品种禁养犬只 1.所有种类的獒犬、雪橇犬、拳狮犬、
笃宾犬、
大丹犬、
大白熊犬、
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纳犬、
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
德国牧羊犬等工作用犬;
2.
阿富汗猎犬、巴山基猎犬、
寻血猎犬、
苏俄牧羊犬、猎狐犬、灵缇、猎鹿犬、
威玛猎犬、
波音达猎犬、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