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及大堂时,该等狗只必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以及稳妥地戴上口套。香港政府希望,通过禁止繁殖及入口格斗狗只,在实施后七至十年内,香港将不会再有市民饲养该等狗只。
第二类已知危险狗只则由裁判官裁判。任何狗只如在没有受任何形式的激怒的情况下,袭击任何人或家畜,令其受重伤,或屡次袭击人畜,或令人害怕会受其袭击,则裁判官可宣布其为危险狗只。已知危险狗只所受的管制,大致与格斗狗所受的管制一样,即须绝育、戴上识别颈圈、在公众地方时须以狗带牵引和戴上口套。
第三类被管制的狗是大型狗只,是指所有体重超过20公斤的狗,这一类狗在公众地方时均须以长度不超过2米的狗带牵引。
网友声音
新《条例》实施叫好声一片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其中300元的登记费和管理费,限养一只犬,鼓励绝育收容流浪狗等方面被大多数网民认为是人性化、科学化的进步。
totochen:开始执行我就马上去给波恩上个户口,这个价钱绝对能接受!
遥风:太好了!一口气看了好几遍。俺饲养的绝育犬可以减半收取管理费。好!好!好!
akiko:小区不喜欢狗的另一个原因是尿尿便便,可以罚社会劳动,如清洁小区或者公共场所。新《条例》实施后仍不办证的,应该重罚,强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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