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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条例通过 第一年收600元以后每年200元
http://dog.intopet.com 日期:2007-6-29 来源:大河网 作者:佚名 阅读: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6月22日经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就可实施。

  但是,由于养犬问题各界争议一直很大,所以一些规定可能还存在变数。

  争议较大的管理费用问题,《条例》这样规定: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600元,以后每年200元,用于办理养犬证和犬只标志、犬只免疫等养犬管理服务工作。盲人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如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暂扣犬只,并可处以每只1000元的罚款。

  《条例》最终取消了草案中限制遛狗时段的规定,但明确规定,个人携犬不得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运动场馆、游园、商场、饭店、电影院、歌舞厅、浴池等公共场所,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单位。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

  《条例》规定,个人在养犬前,应当与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同时规定,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但是没有对烈性犬、大型犬明确具体标准,而是将这个权力授予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畜牧行政管理部门。

  有市民表示,即便省人大常委会能顺利批准该条例,今后的施行也将面临考验,希望不要重蹈《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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