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居民养犬数量剧增,养犬人与非养犬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有的犬只在住宅楼狂吠乱叫侵扰他人休息;有的犬只到处排泄影响卫生;有的犬只凶猛难驯咬人伤人。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与会者就制订《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事项进行着重讨论。随着这一《条例》立法程序的不断推进,养犬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得到进一步明确,有关矛盾纠纷的解决也将有法可依。
《条例》将通过对养犬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行政机关执法和基层组织参与相结合”、“养犬自律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养犬的新局面。《条例》还将明确公安、农林、城管、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职责,以便这些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于群众关注的犬类免疫、养犬管理费标准、养犬人的行为规范等问题,《条例》也将有明确规定。同时,在重点管理区域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种类标准,将由公安和农林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并在《条例》正式公布前向社会公告。
与会者认为,制订《无锡市犬类管理条例》,既要保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非养犬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平。要改变以往“轻教育,重处罚”的做法,体现出“先教轻罚、不改重处”的人性化管理方针。与会者还对立法中提倡饲养绝育犬、明确宠物医院的社会责任、明确认领犬只交纳饲养费的标准、法律责任的设定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据悉,《无锡市犬类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将在有关媒体全文公布,市人大也将召开立法听证会,充分征求市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