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了解到,通过宣传和教育,市民的合法养狗意识明显提高,当天到该所办理狗证的人比平时多了两到三倍。
□监督
收缴的犬一律不返还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负责人介绍,15日8时,市公安局各分县局统一在辖区开展整治犬类行动。
市公安局组织两个检查组分赴各整治点进行抽查的同时,还安排警务督察部的工作人员对在这次整治行动中的文明执法行为进行现场督察。
本次集中整治重点是:居民住宅区、广场、公园、车站和旅游景点等群众聚集的公共场所内的无证养犬和违规养犬行为。截至15日18时30分,捕捉的35只狗不但包括博美、京巴等宠物犬,还有狼狗等十几个品种。警方收缴的犬将被移交乌市农牧局畜牧兽医检疫草原工作总站,一律不返还当事人。
□链接
养犬者注意事项
《
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按规定为犬注射疫苗;不准携犬进入商店、饭店、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公园、体育馆、游乐场、车站、航空港等公共场所;不准携犬乘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汽车除外);经登记饲养的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挂牌并由成年人牵领。另外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登记养犬的,每户只准饲养一只高度不超过3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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