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考起三大政府部门,“宠物痴”将心爱小肥猪养在油麻地闹市中,且一猪八狗同笼,九只动物变成“猪朋狗友”于笼内和平共处,可说城中奇景,但城养猪是否违法,却考起食环署、渔护署及环保署;初时三部门因各有权责,为此大伤脑筋,最后决定跨部门跟进事件。
现场为广东道八五六至八五八号唐楼的后巷,属公众地方。昨晨零时部A姓郭途人行经上址,发现一个大铁笼内饲有一只小猪及八只唐狗,铁笼长约一米半、阔一米、高一米;郭疑有人虐畜,遂向爱护动物协会投诉。姓李主人稍后将猪、狗放出笼外喂食,适时该会人员到场,因时不是猪狗同笼,故认为不涉虐畜。
李在附近开商铺,他表示该猪只是自小饲养;又他原本只养有一对雌雄唐狗,后来生了小犬,致数目增加。
李说,以前他本将小猪养在细笼内,群犬则用绳系在细笼旁,但被人投诉虐畜,因此改用大笼将猪狗养在一起,岂料又招人非议,他无奈称:“究竟要我点样做,先至唔算虐畜?”李现考虑在新界觅地安置该群宠物。至于猪狗生活在同一铁笼,不但没有纷争,反而“老友鬼鬼”一同嬉戏。
记者就事件向该三个政府部门查询,初时各部门因权责不同,未能提拱确切对策,最后决定联手跟进。
环保署发言人称,若有关猪只影响环境卫生,该署会接手跟进,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在禽畜废物限制区饲养禽畜,例如猪只,必须领有牌照,或得到环保署署长授权,违例可罚款十万元。如持续违例,将每天另罚款五千元;至于油麻地便属禽畜限制区,该署会跟进有关个案有否领有养猪牌照。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若接获市民投诉,指上址后巷的动物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会派员清理。
渔护署发言人则指出,若该批动物证实属流浪禽畜,该署始可移走。爱护动物协会发言人表示,即使猪狗同放在笼中,若有足够空间,亦不涉虐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