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7日,济南市发生了一起“车撞狗”事件。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和丈夫袁师傅开车从历山路路口拐向文化东路时,从山东师范大学家属院的小门里蹿出4条宠物狗。由于张师傅刹车不及,一条小狗被当场轧死。
汽车轧死宠物狗的事故在许多城市都曾发生;济南市的这一事故也已发生了一个多月,但人们发现,与此类事故处理有关的许多问题都还没有确定的结论。狗有没有“路权”?“车撞狗”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双方责任该由谁来界定?狗的价值如何确定?车撞无证狗能否免责?保险公司能否作出让车主赔偿的决定?正因为这样,小狗主人和出租车司机的纠纷目前仍陷于僵局。
宠物狗被撞,双方各执一词
宠物究竟有没有路权?
撞狗事故发生时,是袁师傅的妻子开车。袁师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不是他妻子的责任。“当时,狗突然跑到主干道上来,妻子来不及刹车才轧到小狗。我们司机平时开车,看到丢弃在路上的破衣服、垃圾都不愿轧过去。我们怎么愿意轧活物呢?何况我们家也养了一只小狗。”
而小狗的主人陈女士则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故是司机的过失,“我开了20多年车,也算是老司机了,一眼就看出来司机当时没刹车就轧过去了。别说是狗,什么也不能往上轧啊!”
事故发生后,110民警和交警都赶到了现场,但均没有现场处理赔偿问题。司机坚持说,自己并没有违法交通法规,不应承担责任;而小狗的主人则坚决要求赔偿。在僵持阶段,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表示支付80%的赔偿金,其余的由司机承担。“保险公司给了我赔付单,让我跟陈女士协商,去买一条相同的狗,再拿着发票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司机袁师傅说。
然而,袁师傅跟陈女士在买狗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大的分歧,至今也没有买到合适的狗。陈女士提出,在买到狗之前,让袁师傅家的小狗陪她。就这样,袁师傅家的小狗来到了陈女士家。
袁师傅很无奈地对记者说:“真没想到遇到了一件这么麻烦的事。起初,我们觉得她一个人过挺可怜的,可是没想到买条狗也这么难。我们家的狗养了好几年了,都有感情了。我们也想它啊。”
陈女士也抱怨道:“我的小狗从两个多月长到一岁半,非常懂礼貌。我老伴儿去世后,全靠它陪我走过这段日子。如今没了它,我很伤心。”
“事故”该如何处理,各地交管部门说法不一。
小狗主人陈女士告诉记者,交警和122事故处理人员赶到现场后,只是让司机把车从路中间移开,不要妨碍交通。
司机袁师傅说,当时交警给他的答复是,小狗被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按民事纠纷处理,责任认定应该由法院作出判决。
“车撞狗”到底算不算交通事故?交警在接到报警后是否应当受理?各地交管部门的说法也不尽一致。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条例,第一,车撞死狗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可不予受理;第二,公路、国道上根本不允许跑狗,在公路上车撞死狗白撞,不应该赔偿。
而石家庄市某交警大队的负责人认为,在公路上撞死狗属于交通事故,因为交通事故构成的要素之一就是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狗作为其主人的私人财产,被撞死了可视为一种财产损失,事发当地交管部门的事故处理单位应该受理这起事故,核实事故造成的损失并判定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也曾作出解释:宠物被撞属于交通事故。据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法制室有关人士说,既然属于交通事故,那么在事故的处理中就要以责论处,而认定责任要看驾驶员有没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过错。由于狗是牲畜,没有上道的权利,如果发生事故,它的主人就有过错;如果驾驶员没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过错,狗的主人就应负比较大的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
无证狗撞了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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