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年代后期,柳江县为发展养殖业,由县政府出资利用养猪的场地,建起了肉狗生产基地。当时估计肉狗作为一种新兴的特种养殖业,会有较大的市场潜力。但饲养开始之后,很快就遇上了困难。由于受肉狗品种、饲料、饲养技术、市场需求及防治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他们饲养的50多只肉狗,不是病死,就是找不到销路,经济损失很大。因此饲养不到两年时间,他们就停止了养狗这项新兴业务。
此后,柳州市再没有开发肉狗的大规模养殖场。而在民间,陆续也有市民投入饲养肉狗的行列。针对狗犬不适合群居饲养的特点,一些养殖户还想出了特殊的饲养方式,让狗增加睡眠时间,减少相互撕咬及疫病传染。但这种在“瞌睡”状态下成长的狗犬,肉质难以达到市民的口味要求。民间的规模饲养肉狗也以失败而告终。于是那些奔走在田间地头,吃剩饭剩菜长大的本地土狗,成了市民餐桌上的肉狗“主力军”。
犬只防疫检疫有待加强
据了解,今年1~7月,广西报告狂犬病病例242例,主要分布在桂中和桂北地区,而发病人群90%以上集中在农村。柳州市兽医站提供的数字表明,狂犬病患者在柳州市消失20年后,2004年再次出现。患者全都为鹿寨、融水苗族自治县等地的村民。而乡村是柳州肉狗的主要“生产基地”,其生产出来的肉狗是否安全,成了近年来检疫部门与市民共同关注的问题。
记者从柳州市兽医站了解到,由于村民在养殖过程中都有“重养轻防,轻防重治”的传统思想,虽然目前柳州市90多个乡镇设立有兽医站,工作人员都有计划地下到所辖村屯开展动物疾病预防工作,其中包括狂犬病防疫,但在展开犬只免疫的过程中,每年同意给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饲养户只占少数,更不用说对狗犬进行其他的免疫。由于没有相关的强制免疫法规出台,对于不愿意接受疫免接种的养殖人员,兽医人员无可奈何。
柳州市兽医检疫站监督科韦桂忠科长告诉记者,目前柳州市对进入市场的动物实行《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相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所有进入市场的动物,必须凭有效检疫证明方可进场,同时屠宰后,还需经执法人做感观检查,查看肉色、内脏等,没有异常才算合格,才能进行交易。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只对猪、牛等销量较大的动物,有较为详细的检疫规定,而对狗、兔等销量相对较小的小动物,检疫的规定则较为粗略,法律的缺失加上人力的有限,让执法人员在管理上对此感到力不从心。
目前兽医检疫部门在柳州市最大的农贸批发市场——柳邕农贸批发市场,设立了专门的检疫点,每天按规定对进场销售的肉狗,查验免疫证、出境产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今年10月份,经检疫持有效证明销售的肉狗有1000多只。
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每天在市场内销售的肉狗就已达到800只,这其中还不包括在外自发形成的销售、批发市场的销量。据韦桂忠介绍,2004年柳州市对经营狗、羊、兔等肉类食品的食肆做过专项执法检查,抽查的18家经营单位没有一家能够拿出所售动物的有效证明。
为便于对屠宰后的动物全面进行检疫执法,柳邕市场内专门设立了小动物屠宰加工场,兽医检疫执法人员派专人负责。但在交易过程中,一些市民特别是那些大批量购买肉狗的食肆负责人,在购买了肉狗后,为节约每只肉狗5元的处置费,往往自己进行处理,这部分未经过主管部门进行处置、检验的肉狗,在没有查明是否是“放心狗”的情况下,流向了市民餐桌。
高温杀毒烹出放心狗肉
今年8月,广西区卫生厅对全区狂犬病疫情进行通报时指出,2003、2004年,广西狂犬病发病数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位。而柳州市与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死于狂犬病人的患者达7人,已超过去年全年的4人,狂犬病正在蔓延已成不争的事实。不过,发现的患者大都是被狗咬伤或因带伤宰杀所致,至今尚未有因吃狗肉而引发狂犬病的报告,但市民不能因此对预防工作掉以轻心。
柳州市疾控中心流行病科科长殷凯说,狗是一种活动范围很广的动物,它们会互相撕咬,狂犬病毒主要存在于狗的唾液之中,相互之间传染十分迅速。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获悉,大约有17%以上的健康狗带有狂犬病病毒。去年柳州开始重新出现狂犬病患者,这显示柳州的狗带病毒率在不断增加。
狂犬病毒是一种十分容易杀灭的病毒,狗肉经过高温烹饪,一般都能把病毒杀死,人们只要不进食未煮熟的狗肉,一般较为安全。但是,没有经过动物检疫的肉狗,在进入烹饪程序之前,在饲养、流通、销售、加工等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