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狗的不正当放养成为了很多城市的一大公害,它污染着周边的环境,传播着有害的细菌,甚至还威胁着行人的安全。无疑,对任何有助于病毒传播的途径,有可能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都应该坚决地加以管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这位工作人员说,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出台任何关于狗的法案,但是应不应该立这个法,他认为每一项法案的出台都是要经过很多部门讨论的,通过讨论并颁布的法案自然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应该立,否则则反之。
南京市政协委员薛正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关于南京对治愈“狗患”立法他并不表示反对,但法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它的科学性、合理性。法律法规的制定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它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保障着公众的安全。一项法规既然出台了,就要促使人们去执行,要有可操作性。不能使它成为空的法规。
另外,专家还指出,在十运会期间,相关部门对狗类的管理加大了,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在十运会结束了,是不是应该将那种好的管理经验延续,让狗不再成为“患”。
什么是“动物福利”?
动物福利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动物的生活质量。这些福利的概念包括:身体健康、心理的表达、是否被伤害、肉体的感受、是否饥饿、是否感觉恐惧焦虑等等。
19世纪初,欧洲已有一些学者希望聪明的人类学会与动物沟通,了解它们。他们提出:动物和人一样有感情、有痛苦,只是它们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见解。最早实践这一思想的是英国。
在很多人眼里,动物不过是牲畜,是傻瓜,是劳作或娱乐的工具,它们懂什么?难道还要愚蠢到以法律形式给它们的生存以保障,还要给它们尊严吗?真是可笑!
今天,世界上对保护动物和尽一切可能保留生物的多样性已达成共识。但中国人对动物福利法依然感到新鲜和陌生。所谓动物福利,不仅对野生动物给予保护,对其他的如马和牛等工作动物、伴侣动物、娱乐动物、试验动物以及所有未列入濒危动物名录的动物,都给予了尊重和保护,不再视其为人的“财产”、“工具”。对虐待、遗弃这些动物的人,法律都有处罚量刑的标准。动物福利法保护动物免受不必要的杀害,免受疾病伤痛困扰,保障动物的生活条件,使其过得舒适。福利法确立的前提是承认动物本来就享有这些权利,要求人类保证它们的权利不受侵犯。然而,要让人们接受“人与动物平等生活在一个地球上”的观念,显然不是件轻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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