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3月21日消息:重庆一地方媒体16日刊登了一篇题为《狗比女人好的15条理由》的文章,激起该市妇女的极大义愤。连日来,重庆市各界妇女纷纷给市妇联打电话,述说愤慨之情,并希望通过妇联组织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影响,以正视听。
文中通篇用狗与女人对比,极力诋毁侮辱妇女形象。如:“狗儿不会羡慕别人家的男人有本事,买得起洋房名车,总觉得你没本事”、“狗儿不会要求和你轮着煮饭或洗衣服”、“狗儿不会去爱上别人”等。该文严重伤害妇女感情,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重庆市妇联认为:该文从题目到内容存在着对妇女群体形象的轻视侮辱,严重伤害了广大妇女的思想感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文章通过狗与女人的对比,以偏概全地得出女人不如狗的结论,是对人性的肆意践踏,违反了“男女平等”这一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
事发当日,重庆市妇联即向重庆市委宣传部通报了情况,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要求这家媒体尽快刊登道歉文章,公开向全市妇女表达歉意,并希望伤害妇女感情、有损妇女形象的事件不再发生。
重庆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在16日当天下午召开的评报会上,通报批评了这家媒体。19日,该媒体在同一版面上,刊文以编者名义致歉读者,“由于编者不慎,在本报3月16日的宠物版上摘登了《华商报》2001年2月19日在‘开心乐园’栏目刊登的《狗比女人好的15条理由》一文。该文摘的刊出引起了一些读者意见,认为该文伤害了妇女的感情。由此,编者特向读者致以深深的歉意,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训。”
今天的中国妇女报在刊登这条消息的同时,配发评论《媒介的教训》认为,《狗比女人好的15条理由》一文出现和得到传播的社会背景是许多人至今还仍将女性当作宠物、当作附庸、当作财产、当作二等公民、甚至当作累赘,并将妇女不甘居于屈从地位、追求两性平等的思想和行动视为对男性的威胁,对此加以诬蔑谩骂,或热嘲冷讽。
但大众传播媒介作为社会公器,媒体工作者作为社会的守望者,不应该成为某些落后的乃至反动的观点的喉舌,去重复和放大那些时代的不合谐音,去发表损害社会半数人口的尊严和人格的言论。
评论指出,《狗》文事件是一记警钟,表明尽管中国妇女已经获得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但是,习惯势力仍然盘根错节,性别歧视仍然在以各种方式存在和传播,要实现妇女和男子享有同等人权、同等人格尊严、同等发展机会、同等公民权利的社会理想,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