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记者了解到,现在市城管办还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进行管理。1999年以后,犬类管理由市城管办下放到各个区,但有些区甚至至今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犬类管理中心。此外,这部关于狗的“法典”,是在禁止养犬的基础上逐步放开的,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如对犬类类型区分,城区与农村养犬收费区别对待,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域或划分等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为以后的管理和执法难埋下了隐患。
据悉,市城管办曾几次展开统一执法行动根治狗患,但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收效甚微。大多数养犬户将犬只转移、藏匿,执法人员只能对户外活动的犬只进行检查。按照规定,违反有关条文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但处罚手段很少落到实处。
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由公安部门管理养犬相比,深圳各区城管办往往都是有心无力。一城管人士“苦言”:“人都管不过来,哪有力气去管狗?”
本报记者 谢孝国 实习生 曾吉平
宰了它?还是保卫“狗权”?
据深圳市城管部门统计,不到3年共接到关于狗患的投诉近千起。
“受害者”纷纷表示狗“既恶心,又惊心”,狗不但污染环境、噪声扰民,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一些犬只伤人。
而那些养犬户则认为,养狗是一种情感需要,同时养狗也是一种权利,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不准养狗。
家住莲花一村的陈女士须臾离不开她的狗们,现在她家里已养了三只宠物狗。她向记者坦言:狗是自己最亲密、忠诚的伙伴,带着狗去公园散步,上街逛商场从不觉得累,人们应该接受它,甚至应该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照顾它。坐公交车给它买一张车票,生病了带它去医院就诊,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蛇口的周女士谈起打狗运动更是伤心不已。她告诉记者,打狗也得看主人!应给狗以“狗权”。(孝国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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