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之女又将二邻居告上法庭
宠物狗引发侵权案
认为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的养犬规定———
本报2005年04月12日讯 台湾著名作家李敖的女儿、留美女博士李文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创下了一个月内向自己所住的高档社区物业投诉百次的记录。
因为屡屡给邻居“挑刺”,较真的李文甚至收到物业的“逐客令”。
记者昨天获悉,李文日前又将自己的两位邻居告上了法院。
据报道,2002年年底来京后,由于不满住宅区的服务,李文屡屡搬家,先后在京5个高档小区租住。这次她分别状告同住一小区的冯先生和黄先生侵犯了其名誉权。她在诉状中称,在其居住的位于霄云路的某小区,分别和黄先生、冯先生先后发生纠纷。2005年2月12日,她见小区大堂门一侧,卧着一条宠物狗,即四处寻找其主人,并要求狗主人把狗拴住,还提出自己的意见。但被告黄先生拒绝拴狗,并大声辱骂她。她报警后,民警出了现场。2005年3月4日,她在该小区大堂遇见曾与自己发生过经济纠纷的冯先生,冯先生见到她后,即上前对她进行辱骂和威胁。这一次她再度报警,民警出了现场。
李文认为,同为同一小区的业主,都应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相关的养犬规定。二被告分别在公共场合用污秽的语言辱骂原告,二被告的行为均严重侵犯了原告人身权益,应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她请求法院分别判令被告黄先生和冯先生公开向其道歉,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失各1000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