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因为新法而受伤!”因此,马先生认为,像他们这些以前办过狗证的市民,在新法实施植入芯片时,应该减免费用。
马先生的话引起了在场旁听市民的赞同,很多市民抢过话筒,表示支持马先生的建议。对此,有听证代表表示,鉴于南京关于养犬的规定变化较大,确实有部分办证的市民觉得“受了委屈”,因此,草案在修订时,立法部门应该充分考虑这种意见。
■焦点
建设性的意见还真不少
[养狗数量]
一只,两只,还是数只
法条:第十六条第五款 个人饲养犬只每户不得超过两只,不得饲养烈性犬。
听证代表、南京三
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燕认为,法条规定的饲养两只的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和科学依据。曹燕表示,饲养数量可以设定一个上限,允许在几只以内;发现犬主不能尽管理饲养责任的时候可以没收其饲养犬只并取消其养犬资格等。
[费用收取]
收费标准和方式怎样
法条:第十八条 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应当缴纳管理费,具体标准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布。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缴管理费。养犬管理费由公安部门征收,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听证代表、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燕认为,收取管理费的同时,收费标准也应出台,且收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
此外,对于管理费的使用问题,曹燕认为,因为收取的名目为管理费,怎么使就要体现在管理与服务上,用收缴的管理费用定期为登记及留检所内犬只免疫、救助流浪犬以及宣传、教育科学文明养犬等其他需要的项目上。
听证代表、市民史励认为,养犬费用和罚款可以用来为所有犬只免费植入芯片和接种疫苗、为被犬所伤的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发放警戒牌等的费用。
[植入芯片]
参照驾驶证的管理方式
法条:第十条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持相关证明,携犬到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公安部门在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养犬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养犬登记证》,并给犬只设置电子身份标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其理由。
听证代表、中国工作犬协会常务理事郭守堂表示,为防止恶意遗弃必须为每只犬建立电子芯片。而在具体的管理上,最好是参照驾驶证的管理,即出台相关记分和罚款的规定,对于饲养人触犯一定标准的,予以记分和罚款,并像驾驶证一样,达到多少分便取消其饲养资格。
[开办学堂]
养犬要担责任和义务
法条:第八条第二项规定,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听证代表、中国工作犬协会常务理事郭守堂表示,该规定太笼统。养犬人必须要有养犬知识,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杜绝随意遗弃。养犬人经过一定培养并取得资格后,才能养犬。
听证代表、南京夫子庙宠物交易中心经理芮新华认为,各个部门要大力支持办好养犬学堂,为养犬人进行系统培训。
听证代表、市民史励认为,除了开办公益型养犬训练班,有关部门还需要开辟专门的训练犬类的活动场所。
[提高门槛]
养犬人须有经济能力
法条:第八条 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个人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四)犬只符合规定的标准;(五)犬只经过免疫,取得合法、有效免疫证明。
听证代表、市民余红女士表示,可以按照饲养犬只每市斤收取60~9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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