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家庭都喂养宠物,宠物在人们的生活中正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就连要离婚的家庭都要为争夺宠物的“喂养权”及“探望权”而头痛,五花八门的做法也应运而生。尽管爱宠物人士希望能借助法律解此难题,但目前国内法律对此却也“爱莫能助”。
烦恼:双方争要小狗抚养权
王女士与刘先生结婚多年。因为王女士身体不大好,一直没有要孩子。几年前,刘先生在宠物市场买了一只宠物狗,王女士对狗狗也“一见钟情”,夫妻俩给其取名“一休”。据王女士介绍,狗狗非常通人性,成了她精神上的重要寄托,一天不见如掉魂似的。但是近年开始,他们的婚姻出现了裂缝。“冷战”了一段时间,王女士决定与丈夫离婚。在房屋、金钱等财产分割和归属上,双方经协商最终都得到解决,但在狗狗归谁的问题上,夫妇俩却犯了愁。
尽管刘先生忙于工作很少回家,但也是个爱宠物人士,他说:“这个狗狗是我买回来的,理应归我”。而王女士则认为,狗狗的吃喝拉撒都是她来操持,丈夫从来不管,“他只会玩狗狗,狗狗跟了他要遭罪的”。而对此刘某也有一番说法,认为王女士下岗在家,根本没有能力把小狗抚养好,“要把宠物养好,不是简单的吃喝拉撒就可以的,还要有能力给它高素质的生活”。
王女士告诉记者,就是因为这个问题,他们的离婚协议至今没有拟好,狗狗暂时放在丈夫家里。
痛苦:小狗探视权无保障
与丈夫刚分居一个月的王女士多次登门想看一看留在丈夫身边的小狗,却遭到拒绝。刘先生要么拒不开门,要么就不同意王女士看小狗,声称狗已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王女士无权看狗狗。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如果刘某不让探视狗狗,王女士就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得对狗狗的探视权。
实际上,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有部分像王女士这样的人士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许多爱宠物人士认为,宠物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动物,因为人们对宠物投入了感情,将它作为“人”来对待,一旦家庭破裂,宠物就跟“子女”一样面临归属问题。
有宠友提出,狗狗可以由一方喂养,另一方付给一定的补偿费。而家住番禺的钟先生则提出一个超前的想法:“既然现在都时兴财产公证,那狗狗也可以做公证,事先讲好就好办啦”。
律师:法律只视宠物为“财产”
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童建华律师认为,王女士的诉求国内还没有先例,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从法律角度而言并没有“宠物”这个概念,如果爱宠物人士无法达成协议而上升到诉讼阶段,法院只能视为婚姻财产分配来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就将进行硬性判决。
法院在调解阶段通常会考虑双方的环境和条件,看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宠物,获得宠物抚养权一方也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宠物的市场价给予折价补偿,或者以其他实物财产作相应补偿。
童建华表示,宠物毕竟跟人没有血缘关系,指望国内法律从人道、情感角度为宠物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建立专门的司法解释,是很难实现的。
争 议
宠物抚养权写入判决书?
正方:保障原被告双方权利
宠物是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都对其投入了自己的感情,如果不让某一方行使“抚养权”或“探视权”,会给其造成情感上的痛苦;而将对小狗的喂养权及“探视权”写入判决书,则有利于保障原、被告双方权利的实现。
反方:不应将法律范围扩大化
作为法官来说,如果将宠物的“抚养权”和“探望权”按当事人的要求写进判决书,则会将法律的保护范围扩大化。这种扩大化的后果将是严重的。如果当事人要求保护什么,法律就去保护什么,那这个法律就不再是国家的法律,而成为了当事人自己的法律。(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