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养的德国名犬在交通事故中被撞伤,造成右前腿高位截肢,狗主人李建军将“肇事”司机张勇及其所在的崇礼县崇信建筑物机械拆除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汽车登记所在的北京一路通汽车修理厂一同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共同赔偿预期治疗费、假肢护理费、配种损失费共计人民币70.86万元。26日,此案在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开庭,但由于被告崇信公司的缺席,案件只能延期审理。
26日,记者见到了某动物保健咨询中心于去年11月7日开具的证明,也是本案索赔的依据,上面写着:泰山,德国牧羊犬,18个月,参考寿命15年。右前肢因交通事故于今年8月高位截肢,需要安装动物假肢,安装费1万美元,每年护理维修费1000美元(不含税金及治疗费)。此犬已丧失生育能力。据李建军讲,他的犬是有世界排名的。而且给狗安装假肢国内做不了,只能在国外做。
车主张勇的两位代理律师表示,张勇当时驾车属于正常行驶,是李建军的狗在无人牵引的情况下窜上机动车道才被撞伤的,司机并无过错。相反是李建军违反了《养犬管理规定》,况且他的狗是大型烈性犬,属于限养范围。而且狗被撞伤当天张勇还赔偿了3000余元医药费。但李建军却不罢休,索赔4万元未果后,便指使他人非法将张勇的车辆扣留。两个多月后,在张勇多次索要下,李建军强迫他在取车前签字答应赔偿,否则不归还车辆。张勇全家都要靠卡车运输为生,在李建军一伙人的胁迫下,只能签了字。律师表示该签字在法律上应属无效。
案情回放
2004年8月5日崇信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张勇,驾驶其所有的、登记在北京一路通汽车修理厂名下的自卸货车,替单位运送土方及渣土的途中,在朝阳区来广营西路将突然窜上公路的李建军所有的德国名犬撞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