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近年来,在几个欧洲国家已经报道了犬瘟热爆发的病例,在疾病流行期间,接种疫苗的动物并没有获得完全保护。为此,这几个国家的有关研究机构对现行使用的犬瘟热疫苗的效力进了评价,结果发现不同疫苗的保护效果存在显著的差异。
本文列出了两次研究的结果,一次由芬兰的Sihvonen教授进行;另一次在Uppsala的瑞典国家兽医研究所完成。
当这些研究结果发表以后,英特威对本公司生产的Nobivac Puppy DP(犬瘟热、细小病毒二联苗)和Nobivac DHPPi(犬五联苗)中的犬瘟热病毒(CDV)成分的效力进行了评价,现也将有关这方面的三次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2、芬兰Sijvonen教授的研究
(1)材料与方法
参试疫苗: A(英特威),B(F厂牌),C(H厂牌),和D(S厂牌)。
使用上述四种不同厂牌的疫苗分别对狗接种一次或两次,从550只免疫狗采集血样,通过病毒中和试验(VN)测定每份血样的CDV抗体效价。在四个疫苗组之间,比较第一次和第二次接种性抗体效价的动物的百分比。
(2)结果
第一次接种疫苗时,动物的平均年龄是85+15天;第二次接种疫苗时,动物地平均年龄是111+14天。
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接种疫苗以后,获得保护性抗体效价的动物的百分比详见图1和图2。
3、Uppsala瑞典国家兽医研究所的结果
(1)材料与方法
从瑞典各地的兽医诊所送检1848份狗的血清样本,这些狗都曾经接种了犬瘟热疫苗,每只狗免疫的次数从0到14不等,平均为2次。
根据疫苗接种史可以将这些动物划分为5类:仅使用A(英特威)疫苗接种;仅使用C疫苗接种;仅使用D疫苗接种;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厂牌的疫苗接种;从未进行过疫苗接种。
测定每份血清样本的CDV病毒中和(VN)抗体效价,在5个组之间,比较VN效价大于16的动物的百分比。
当这一研究结果发表以后,瑞典政府信函通知全国的兽医师:凡使用D疫苗接种的狗均应视为未免疫动物。
4、英特威进行的研究
维斯堪的纳维亚的研究结果发表以后,英特威进行了几次研究,以便再次确定本公司生产的犬疫苗产品中CDV毒株的效力。
(1)在荷兰进行的效力研究
a、材料与方法
试验动物包括7个不同品种的105只狗,其中半数(52只)狗在6周龄时接种Nobivac Puppy DP(犬瘟热、细小病毒二联苗)疫苗;其余53只狗不接种疫苗作为对照。
在疫苗接种以前和接种以后3周,两次采集的动物的血样,测定Nobivac Puppy DP疫苗接种组中发生血清学转换的动物的百分比。
b、结果
接种疫苗以后,发生血清学转换的动物的比例是83%。
(2)Nobivc Puppy DP与E疫苗(M厂牌)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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