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只可爱的小
狗狗当作一个儿子或女儿来养着,而且这个“女儿”或者“儿子”永远都长不大,除了在吃喝拉撒方面管够以外,没有任何需求,没有任何纠葛,这听起来多么完美。可是,
宠物既然成为家庭的一分子,它也将构成一个家庭的各种关系。有关系的地方总是会有麻烦,这是人类社会的必然。
最近,我的一个朋友经常向我抱怨,说他的老婆现在对他不那么好了,因为她“移情别恋”了,这个“第三者”就是他们刚买回来不久的小吉娃娃狗,他都不知道如何去摆平这个来自动物世界的“第三者”。无独有偶,昨天的《广州日报》上也有报道关于夫妻离婚后对宠物分配权的纠纷问题,王女士与刘先生结婚多年,因为王女士身体不大好,一直没有要孩子。几年前,刘先生在宠物市场买了一只宠物狗,两人都爱狗狗像爱自己的小孩一样。但是近年开始,他们的婚姻出现了裂缝,王女士决定与丈夫离婚。在房屋、金钱等财产分割和归属上,双方经协商最终都得到解决,但在狗狗归谁的问题上,夫妇俩却犯了愁。
我想这是一个法律尚无法解决的难题。感情上,或许一只宠物的分量可以跟一个孩子无异,然而,人们不能像法律上分配孩子一样分配对它的“抚养权”,因为宠物在法律面前仅仅是“物”;如果将宠物作为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配,却又不可能等同于汽车、房子甚至电器这样的实物来换算,毕竟,宠物在爱它们的人眼里,不是“物”,而是生命。
当法律遭遇情感甚至道义,某些时候是难以判定的,因为法律仅仅是各项条例的构成,它只是以最大程度保护人的权利为准则;而人的情感却是各种不确定因素的组合,它只是以人的良知为基本。这个难题跟法律的健全与否没有关系,这仅仅是一场感情的官司。打个不是太恰当的比喻,不少夫妇在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依旧默默地忍受着,甚至苟且着。这里边没有对与错的判断,只是人的价值观的一个取舍问题。我想,对于所谓的宠物“抚养权”的争夺,也同样是个人价值观取舍的问题。
如果宠物真如他们所言,通晓人性,如果宠物会开口说话,我想,去问问狗狗,你愿意跟谁?或者这样分配比较科学。但是,我知道这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