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警犬业,创始于建国之初。当时一部分大中城市,如上海、南京、青岛、大连、齐齐哈尔、哈尔宾、重庆、西安、太原、南昌等公安机关,在接收日本和国民党政府警察机关的警犬的基础上,率先建起了警犬专业,并且集训练、使用、繁育于一体。在侦破案件和缉毒斗争中,警犬的作用崭露头角。上海、哈尔宾等市公安机关利用警犬,搜获了大量鸦片烟土和吸毒工具,曾使贩毒犯闻风丧胆。由于警犬同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有其特殊作用,许多地方公安机关相继要求建立和发展警犬专业。为此,上海市公安局受华东公安部委 托,于1950年举办了一期警犬技术训练班,为华东各地培训了警犬训导员。同时,公安部边防保卫部门从1950年到1954年,办了三期警犬技术训练班,培训了150多名警犬训导员。从此,新中国警犬业有了初步基础。
为了给警犬专业注入新的活力,推进警犬专业技迅速发展,1957年,公安部在沈阳、南京建立两个警犬工作干部训练队,从苏联、民主德国和朝鲜,引进了一部分优良种犬。两个训练队到"文革"以前,共举办20期训练班,培训1000多名训导员。在此期间,还繁育了一批种犬。警犬业者特别是一些骨干专家,结合实际进行了警犬一问题的研究工作。根据警犬业发展的现实情况,为了适应斗争形势的客观需要,公安部于1961年9月,发出了《关于使用警犬的通知》,肯定几年来警犬工作的发展,警犬在协助破案和搜捕空降特务、追捕逃犯、保卫边防和海防安全方面,都起了一定作用,并就警犬使用范围、原则和批准权限作了明确规定。1962年11月,再次发出《关于加强警犬工作的通知》,要求巩固现有警犬,提高作业能力,注意总结交流经验,警犬应配及大型劳改农场,改善警犬训导员的服装、待遇,口食按交能民警的标准定量,供应训练衣服等。1963年9月,公安部下达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细则》(草案),列入警犬工作。从此,这项刑事专业技术为公安系统所公认。由于公安部采取了得力措施,加强了领导,?quot;文革"前,警犬业有了长足的健康的发展。截至1965年底,全国约有1500头工作犬,有500多个基层单位建立了警犬专业技术,并且显示了它的独特作用。仅据山东省公安厅统计,1961-1962年2月,警犬出现场2560次,鉴别768次,协助破案1105起。这一时期,援助越南40头训练有素的警犬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文革"期间,警犬技术同其他各项刑侦技术一样,横遭非难,被诬蔑为"有百害而无一利",于1968年下令取消。从此,各地纷纷杀犬吃肉,拆除犬舍,调走警犬技术墙,警犬业几乎破坏殆尽。
根据周恩来总理在第十五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关于前十七年的公安工作毛主席革命路线占主导地位,大多数公安干警是好的或比较好的指示,以及会议提出的要恢复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专门业务的精神,1972年,公安部在,关于刑事侦察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提出"沿边沿海和偏僻地区,如斗争需要,可以用一点警犬。"这个通知打破了1968年彻底取消警犬的禁令,为恢复警犬工作开了一个小口子。但那时,在"四人帮"的反革路线阻挠下,警犬专业技术,只能在某些城市谨慎地进行恢复,不可能迈开全面恢复的步伐。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和国家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公安战线在指导思想和各项业务工作上,都进行了拨乱反正,刑事侦察工作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发展,警犬专业技术亦随之迈步前进。从1980年起,先后恢复了沈阳、南京两个警犬基地(南京基地后改为警犬研究所棗,新建了南昌、昆明两个警犬基地。这些机构是警犬业的中心,具有年育800-1000头幼犬,培训200-300名专业干部的能力。他们分片承担提供种犬和受训犬,培训警犬训导员,指导警犬工作各项业务。从1979年至1986年,公安机关警犬业机构,初步建起了牧羊犬繁殖体系。
警犬工作的全面恢复,要求进一步时确业务指导思想,提出新的措施,加强全面规划。于是1984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警犬工作会议。会议就正确估价警犬的作用统一了认识;总结回顾了警犬工作建立和发展的基本情况;研究了警犬工作的今后任务和主要措施;强调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以地方为主,公安部辅助的方法,加快警犬工作发展的步伐。会后,公安部以正式文件下达了会上讨论通过的《警犬工作暂行规定》和《全国警犬工作六年规划》。这两个文件是警犬专业技术发展的一个时程碑。在其指导和推下,警犬专业技术不仅得到了全面的恢复,而且相继开创了新局面。1985年,公安部在沈阳开办了一所新型的中专学校----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学制二年,面向全国,定向招生分配,为优化警犬技术联队伍组合,提供了新的重要因素。同年,警犬研究所受公安部五局委托,创办了《警犬》杂志截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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