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乌鲁木齐公安局了解到,还有一个月就满5岁,随四川来疆打工父母到乌鲁木齐的土家族儿童阳阳,10月20日被两条大狗活活咬死。
10月20日11:40左右,小阳阳同两个伙伴花花和秀秀在乌鲁木齐市东山区某砖厂附近玩耍,阳阳远远看到第二砖厂跟前的一条大沟内有几棵向日葵,便跑过去想采摘。不料,就在他满怀欣喜地跑近向日葵时,一条没有被绑缚的大狗突然扑向小阳阳,并开始撕咬。狗疯狂 的咬叫声和阳阳恐怖的哭喊声又刺激了附近另一条被铁链束缚的大狗,这条大狗挣脱铁链后也疯狂地扑向可怜的小阳阳……
疯狂的狗叫声和阳阳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立即引来了看守院子的刘承明,她立即上前欲制止。可此时,其中的一条狗已经死死地咬住了阳阳的脖颈。当刘某全力救下了小阳阳时,浑身是血的阳阳已经气绝身亡。
法医鉴定,阳阳的致命伤在脖颈,是狗咬伤了颈部动脉,导致窒息死亡。小阳阳至死双眼还没有阖上……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目前受害人家属正在追究民事责任。
据东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门强队长介绍,这两只肇事犬都是为看护该砖厂而饲养,可他们没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办证,而东山区属重点限制养犬地区。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单位内部保卫、科研等活动的需要,乌鲁木齐市居民和单位养犬的数量猛增,而一些居民和单位不按有关规定养犬,诱发了大量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分别于6月1日和8月31日分别颁布实行了《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养犬者必须尽到的义务,并对乌市划定了重点和一般限制养犬地区,还规定市公安局是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办理注册登记和办理《养犬证》。
9月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可是,民警在工作中却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困难就来自于一些养犬群众的不理解。门强大队长说,《规定》颁布以后,民警就挨家挨户地对养犬者进行宣传,希望他们尽快到公安机关登记、办证。可是,直到现在,依照《规定》按时办证、登记的群众也还是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