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力)“汪!汪!汪!”昨日,一位70岁老太过马路时,被路边突然跳出来的一只小狗吓了一大跳。事后,老人惊恐万分地跑到防疫站,硬是要工作人员为她注射狂犬病疫苗,弄得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据家住七星岗的冯老太介绍,昨日上午,她拄着拐杖去菜市场买菜,刚走到七星岗601车站附近时,路边突然跳出一只小狗,对着她“汪汪”大叫,吓得腿脚不灵便的她浑身发抖。事后,回过神来的冯老太步履蹒跚地来到位于七星岗的渝中区防疫站,要求工作人员为她注射狂犬病疫苗,让她把刚才被狗吓掉的“魂”找回来。
“您没被狗咬,不会被染上狂犬病。”可无论工作人员怎样解释,冯老太仍坚持要打针找“魂”,而且国产200多元的针药还不行,她非得要打360元的进口疫苗不可。无奈,工作人员只得从预防的角度出发,为老太打了针。打完针,老太太似乎平静了很多,并自言自语地说“嗯,这针下去,我的‘魂’终于回来了”!
防疫站提醒
亲吻宠物很危险
据渝中区防疫站工作人员介绍,像老太这样,没有被狗咬,而来防疫站打疫苗的人却不少,这些市民大多都是对狂犬病不了解,以为与狗或者猫接触,就可能患狂犬病,这是不科学的。其实,狂犬病毒主要是通过皮肤和黏膜感染,常见的传播方式有以下几种:
1.绝大多数狂犬病均为犬、猫咬伤或抓伤所致;
2.在犬、猫的宰杀及剥皮的过程中感染;
3.犬、猫舔伤口或肛门时感染;
4.犬、猫排出带有病毒的污染物刺伤皮肤感染;
5.护理病人,被其唾液污染手经伤口感染;
6.亲吻犬、猫,通过口腔黏膜感染。
市人大法制委
暂无管理宠物的法律出台
针对今年来我市屡次发生的宠物咬人等事件,公安局只能按照一般的治安事件进行处理,一般都是由宠物主人赔偿医药费等。而对于宠物方面的处罚以及狗主人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警方无法可依,不能进行相应处罚。
市人大法制委
的工作人员透露,《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对市民收养宠物有规定,但专门针对如何管理宠物的法律并未制订,相应法规的出台还有待时日。
遭狗撵 翻车亡 家属要告狗主人
(记者 李增勇)上班途中遭遇狼狗追赶,六旬老人翻车后死亡。昨日,死者家属表示已聘请律师欲将狗主人告上法庭,索赔30余万。
2006年12月22日上午8点,家住万州区龙驹镇民仪村的黄美发蹬着三轮车载儿子黄华金一起去砖厂上班。经过318国道边的“三娃酒家”时,突然蹿出一条狼狗追咬同行一工友后,又扑向黄美发,情急中黄的三轮车撞在路边墙上,父子二人均被掀翻在地且受伤。12月31日,黄美发不治身亡。
经龙驹镇政府出面协调,万利砖厂和三娃酒家分别垫付了3000元丧葬费。黄的堂弟黄美然称,交警部门的监控录像可作证。昨日,记者了解到,狼狗主人王勇已经请来律师准备与死者家属对簿公堂。王勇说,他查阅了相关法律资料,认为一个60多岁的老人是不可以驾车上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