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2月15日电 南京“管狗”战役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昨天下午,南京市工商局、卫生局的相关负责人约见记者,介绍了目前他们“管狗”的进展情况。
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施靖鸣介绍说,截至目前,据他们在全市范围内的摸底统计,全市从事犬类养殖、销售、服务的经营户共62家,其中经营犬类养殖的7户,经营犬类销售的58户,经营犬类诊所、医院的14户,经营犬类美容服务及用品的47户。
据了解,在此次犬类管理专项行动中,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对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给予监察及处罚。其中,个体工商户超范围经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或合伙企业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将发出整改通知,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而一些有限责任公司超范围经营的,工商部门也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不改的将处以1万至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迟正信介绍说,目前南京犬类交易中心主要有夫子庙及雨花台两处,这2个中心目前都领取了相关营业执照,并且有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公安部门则负责监察是否有禁养犬买卖。
在工商部门的介绍中,记者注意到这样一条信息:“对在限制养犬区域范围内新设犬类养殖场的一律不予登记”。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徐宁,他介绍说,在2001年至2003年之间,工商部门根据南京市政府出台的《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犬类养殖的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但国家《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中这方面的规定被取消,工商部门不能再将此作为对犬类养殖发不发营业执照的依据,因此如果有经营户来申请开办犬类养殖场,工商部门没有理由拒绝,但也没有颁发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只能进行登记。而目前,南京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工商部门根据通告中的内容作出了“对在限制养犬区域范围内新设犬类养殖场的一律不予登记”的规定,南京市政府一旦将此列入地方法规中,此规定将长期施行。
据市卫生局免疫规划科丁筱竹介绍,目前南京全市设立了132个狂犬病处置门诊,其中有50家为24小时开诊,覆盖到全市各个区县、乡镇。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市使用狂犬疫苗数超过3.1万人份,也就是说全市有3.1万人次被犬等动物咬伤或抓伤。(作者:宁公宣公 治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