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女士让记者看小孩被狗咬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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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一位家长抱着宠物狗进海口南宝一家幼儿园接孩子,狗将同园的一位小孩咬伤,小孩后来出现发烧等症状,家长与幼儿园为事故责任问题发生了纠纷。
记者以为孩子联系幼儿园为由,带着一条宠物狗到幼儿园,对宠物狗进出涉及幼儿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番暗访,结果让人吃惊:宠物狗随便带进幼儿园。
家住海口龙舌坡的符女士投诉称,由于幼儿园准许孩子家长把狗带进幼儿园,他4岁多的女儿在幼儿园里被狗咬伤。在交涉中,幼儿园负责人竟说幼儿园不负责任,要她去找抱狗的家长负责,她对幼儿园的态度实在不能接受。
海口21世纪幼儿园
宠物狗咬伤4岁幼童
今天下午,记者见到被狗咬伤的小孩符欣(化名),母亲撩起女儿的裤腿,从其左小腿上能看到3个小小的印痕。符女士说,她带小孩刚到省防疫站打了狂犬疫苗。据符女士称,符欣今年4岁半,在海口南宝路的21世纪幼儿园入托,3月23日晚上对她说,自己的脚被狗狗咬了,她当时可能在忙别的事,听到女儿说了也没在意,到第三天上午,小孩开始发烧,她想起女儿被狗咬的话,才意识到可能是狗咬的原因,便打电话问老师,是不是有有狗进到幼儿园里,接电话的生活老师说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当时正值周末,她先带小孩到防疫站找医生,医生让其先给小孩退烧,等退了烧再打狂犬疫苗,便为孩子打针买药,为其退烧。为了证实小孩被狗咬伤的情况,待第二周的星期一,她去幼儿园了解情况,一位老师告诉她,当天确实有一位接小孩子的家长抱着一条狗进到班里,至于狗咬到人的事,没听到小孩子哭叫,并不知道有人被狗咬了。找幼儿园园长交涉,园长答复她,是家长违反园里规定,把狗私自带进来,伤着人应该由抱狗的家长负责,幼儿园可以从中进行协调,不需要幼儿园负担费用。
宠物狗主人
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符欣的父亲符先生说,小孩在幼儿园被狗咬伤,目前已支付治疗费497元、交通费160元,两项共计657元,狗主人已支付350元,尚欠307元。他认为由于幼儿园在管理上存在严重失误,让狗进入教室造成伤人事故,应负主要责任,除应付直接医疗费用外,还应该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等费用5000元,加上治疗费和交通费总计5657元。
记者就此采访了21世纪幼儿园,该园负责人程莉说,园里早就有规定,不许带猫、狗一类宠物进来,那天那位家长是小孩刚转来的,她不了解园里的规定。事后几天符女士才来幼儿园讲,前面确实没有人知道,当了解情况后,园里马上与抱狗的家长取得联系,对双方家长进行协调,抱狗的家长也积极出费用打针治疗,没想到对方一味强调谁承担责任,当事家长承担责任了,对她的损失已经补偿,不知为什么符欣的家长非要叫学校承担,对于过高的赔偿要求,那只有让对方走法律程序了。
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