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抱狗乘客虽然下车,但并没有意识到是她的错误导致了整个局面的发生,而是一味地认为是司机和她较真。其次,僵持中,四五个乘客在发表想法的时候也是以起哄为主,而不是想着该怎样让问题合理、妥善地解决,只关心是否影响到自己。可能这些乘客觉得,不就是带一条狗坐几站嘛,它也不咬人,也不乱排便。但是如果放到极端,司机同意带她之后,在下一站,又有人带狗上车怎么办,更多的人都带狗上车该怎么办?是拒绝还是通融?当时在场的乘客会不会想:以后也带狗上车试一试,没准司机会同意呢。
木先生说,这个事情很偶然,但很具普遍性。让他想起晚报报道的其他新闻事件,比如闯
红灯被撞,在医院吸烟引起纠纷等,都是因为当事人的侥幸心理。而这种侥幸心理正是来自每次“执法不严”的事例,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就体现在执行上。如果我们都不能遵守规章制度,更何谈遵守公德?这样下去,社会大环境将变成什么样?
公交公司表示要奖励司机
由于记者已经无法寻找到事发现场的其他当事人,只能向公交公司了解情况。
公交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昆明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宠物是不能带入公共场合的,也不能带上公交车。但现实中,常常有乘客将狗带上公交车,有的甚至还带着狼狗。该类型的投诉让公交公司很头疼,本着对乘客负责的想法,这几年也明文禁止乘客将狗带上车,并规定司机有义务提醒带狗乘客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不闻不问的司机将被给予相应处罚。
对于发生在9日晚上的这一幕,该人士说,并没有接到相关司机的报告,查明情况后,他们将对这名司机给予奖励。他说,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由于司机只能劝乘客下车,如果遇到乘客不配合的状况,司机就得受委屈。在此,他呼吁乘客们理解、支持公交驾驶员的工作,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不要带宠物上公交车。本报记者 罗南疆(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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