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讯
14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由该局牵头,工商、城管、农牧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整治"狗患"的专项行动。
据了解,自《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在限制养犬宣传、开展犬只管理和规范犬只饲养、交易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准养犬只登记办证等基础性管理工作一直未能开展。2005年以来,兰州市犬只数量大幅上升,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以营利为目的的犬只繁殖、交易活动日益普遍,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对此,市政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就限养工作进行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兰州市的限制养犬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公安局决定从11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15天的犬只摸底登记工作。
犬只摸底登记工作要在《规定》确定的重点限养区和一般限养区内进行,以个人及单位饲养的犬只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职能作用,采取养犬人主动到所登记和社区民警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法,摸底要全面,登记要详细,犬只摸底登记率必须达到98%以上。对摸底工作中发现个人饲养大犬、烈性犬和一户饲养多犬的,在进行登记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向养犬户宣传《规定》的有关内容,并根据市公安、工商、农牧、城市管理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积极劝导和督促养犬人务必于一个月内自行处理所养犬只。在做好个人和单位饲养犬只登记摸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摸排辖区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犬只繁殖和交易情况,为下一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经兰州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和农牧、工商、城市管理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对兰州市的限制养犬工作进行了重申。(记者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