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定基础之后,再增加新训练内容,多种训练能力形成一个梯次,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七、以小鉴大原则
在现场使用中,一般情况都是嗅源条件高,被鉴物条件低。正是这种嗅源条件和被鉴物条件之间的不平衡关系,使得我们必须培训犬高水平的以小鉴大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以平衡鉴别能力为基础。在这一基础上,逐渐拉开嗅源与被鉴物气味的差距。这咱差距,包括不同的部位的气味,不同种类的鉴别物品等等。在训练初期,应先进行同部位同物品的以小鉴大,然后再时行同部位不同物品的以小鉴大。由于气味有新鲜与陈旧之分,所以必须先训练新鲜气味的以小鉴大,再逐渐过渡到陈旧性气味的以小鉴大,最终使犬养成以陈旧性小气味鉴别新鲜大气味的能力。
八、平衡基础原则
气味鉴别的训练,在提高犬的各种鉴别能力的过程中,还必须掌握平衡基础原则,也就是说,一方面应注意本种能力训练的平衡基础,另一方面,在多种能力相互交替的训练中,也应注意各种条件之间的平衡关系。一般应当多训练简单容易的条件,少训练复杂困难的条件(即易多难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犬对气味鉴别的作业意识和作业能力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九、单项提高原则
在气味鉴别训练中,影响犬正常作业的因素很多。其中因没有掌握单项提高原则而导致训练失败的情况屡有发生。所谓单项提高原则,就是在提高某一方面的条件时,同时降低其他方面的条件。例如:在平衡能力,达到一定的水平之后,在进行以小鉴大时,嗅源与被子鉴物就不能配最高训练条件的气味,同时还不能将不同部位与不同物品的条件加进来,否则就成了双项或多项提高了。又如,在各单项能力都达到一定水平而进行多项高条件的组合性训练时,各单项的条件均应控制在本单项条件的中等水平或接近最高水平之内。
十、间隔提高原则
每一种气味鉴别能力都有一个提高过程,这一过程中,不应当连续进行,直线提高,而应是间隔性的提高。这中间的间隔,必须进行其他低条件的训练,以巩固犬的基础联系和基础能力。另一方面,在多种能力同时进行训练时,也有一个提高的过程,这种提高过程也应是间隔性的。在间隔中所训练的条件,只要不是同等或超出原有能力的最高条件,均可看成是低条件的训练。
十一.条件不重复原则
我们通常所说鉴别条件,实际上包含气味、物品、地点、时间、形式、图形、环境、操作方式等等因素。所有这些因素,在气味鉴别训练中是不应该重复的,但某一条件的周期性变化则不属此范畴。不过,连续多次训练,特别是气味条件没有大的变化,始终在某一范畴之内,差异极小,则应看成是重复条件的训练,重复条件的训练不是不可以进行,但过多重复性的训练,必然导致犬过分熟悉而失去作业兴趣,降低作业意识,从而表现出各种不规范的作业表现以及作业错误,甚至造成“能力限定”的不良动力定型。
总之,气味鉴别训练应当在确保犬的基础联系和基础能力的前提下,掌握犬的能力变化规律和训练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训练内容,使犬的作业能力有系统地全面地曲线上升稳定下来,最终培养出一条高水平的气味鉴别作业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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