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修改建议稿日前正式公布,不少市民对此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针对草案中“遛狗须佩束犬链并由人牵领”这一规定,部分养犬者建议———
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部分)
第五条思明区、湖里区为限制养犬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的限养区,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二十条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下列场所:
(一)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二)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展览场所除外);(四)医院、候车厅、候机室、商店、集贸市场、餐厅、酒楼、公园等公共场所。早报讯(记者颜剑虹)上周六,厦门市正式对外公布了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根据该草案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应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犬牌,犬只须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携带犬只乘坐电梯,应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袋内。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部分养犬市民的看法。养犬办法考验主人责任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们对养狗会持抵触态度,一方面是由于有些市民对犬有惧怕心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养狗扰民的情况存在。
此次的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对这方面进行了较严格的规定,如“携犬乘坐电梯,应为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笼、犬袋”,“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和呕吐物”,“不得惊吓、伤害他人”。
对于这些规定,大部分市民都表示赞成,他们普遍认为,这些规定其实是对养犬者公共道德和责任心的考验,在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人们都应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养狗也是如此。
大小型犬只应分开对待
不过,部分养犬者却对管理办法草案中“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犬只须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这一条提出了意见,他们认为这一规定给爱犬的行动自由带来了太多的限制。
杨小姐家在火车站附近,她养了一只小博美,并给它取名叫“多多”,每天早上或傍晚,她都会带着多多到金榜公园散步。她认为,佩束犬链遛狗这条规定不是很合理。
杨小姐说,带多多出来散步就是想让它自由活动活动,一般是在公园或草坪里,时间也不会长,像多多这样的小型犬对人们不会构成威胁,在人多的公共场合可以用犬链拉着,到公园等地应可以松开链子让它自由活动,自己在一边看管好就行了。
杨小姐认为,佩束犬链遛狗等规定应视犬只大小而定,对于小型犬可适当放宽。建议设立“狗狗公共活动区”
刘先生也很喜欢狗,去年他花大价钱买了一只纯种苏格兰牧羊犬,目前这只牧羊犬已经养到半人来高,体重也有二三十公斤了。除了每天傍晚拉出去散步外,刘先生也常在空闲时间带着心爱的牧羊犬找地方来训练它,现在让它捡球、捡飞碟等都不在话下。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