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管理立法征求意见再现焦点。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举行犬业协会座谈会,征求
宠物协会和犬业协会对《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的意见。会上,众多与会者就限制烈性犬和大型犬达成共识,但就具体如何来限定两种特殊犬的品种和体型产生了不小的争议。
烈性犬难以定标准
今天上午,济南市犬业协会和济南市宠物协会均派出了主要负责人,就养犬管理立法发表意见。
记者注意到,《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规定,除科研、警卫等需要经公安部门批准饲养实验用犬、工作犬的单位外,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饲养烈性犬;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目录由市兽医部门公布。
针对这一条款,济南市犬业协会副秘书长徐佳表示,通过体型大小来划分烈性犬不合理。济南市宠物协会负责人也认为,因为犬极具成长性,通过体型不好确立,只能从品种上划分禁养目录。这位负责人还说,现在有些养犬人把体型不大但极具攻击性的
藏獒也牵到了大街上,应该严加限制。与会的济南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则对此表示,必须首先限制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的种类,然后才能对养犬加强管理。从维护大多数人权益的角度,必须限制犬的品种。
要不要设定“遛狗区”
来自济南市犬业协会的代表提出,养犬管理应人性化,可以尝试划出一个专门的区域遛狗。这位代表说,国内的北京等城市已有了允许让狗出入的公园,采取有偿的方式让养犬人集中交流,同时还保护了环境。
对于这种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种设想可行,但其前提是必须通过市场来运作,如果有人愿意投资设置这样的区域不失为一种思路,但国办的公园和景区等不应该负有这样的功能,应该禁止携犬出入。
对于本报今天披露的市公安局免费发放拾便器的设想,济南市宠物协会负责人表示,他们此前曾经免费向会员发放过几百个拾便器,但事实上却没有人使用,“都嫌麻烦”。
应该有疫情应急方案
近期,部分地区连续发生的“狗患”乃至狂犬病病例,牵动了与会者的心,成了座谈会讨论的焦点之一。济南市犬业协会负责人认为,应该制定一个疫情应急方案。
记者注意到,在此前的征求意见过程中,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也提出过类似观点,认为应该对狂犬病等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作出规定,“以便政府采取行动时有所依据。”就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国家动物重大疫情处置方面的相关规定,其实已经有法可依。
“我们提倡饲养纯种犬”,济南市犬业协会认为,在对犬的防疫方面,应从源头上进行管理,若乱繁殖和无序发展则是一场灾难。养狗重在防疫,街面上的狗大多未作免疫。济南市宠物协会负责人则指出,不只是狗,宠物猫的防疫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现在街上的流浪猫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