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牟定县日前开展了一场打狗的专项行动,要在预定期限内捕杀5万条狗。牟定县政府推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狗漏网”的措施,是有其背景的。媒体报道说,从今年6月23日下午开始,该县政府办先后接到各乡镇发生疯狗咬伤人、畜的报告。经统计,发现今年1月1日-7月25日,全县被狗咬伤群众达到360人,被狗咬伤后到县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308人,医治无效死亡3人。众所周知,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百。面对这种现实,打狗保民似乎是唯一的出路。
众所周知,狗是人类的朋友。从远古时期开始,在所有畜类中,狗是人类最大的帮手和最忠实的朋友。人类对于狗的感情也远远高于其他动物。不仅如此,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尤其是国外,动物保护组织保护动物的活动、促进人狗和平共处的呼吁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养狗不仅是一个兴趣的问题,更成为考察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尺。
眼下,牟定县打狗至少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当地大约三千条狗已经按照政府的要求注射疫苗,这些狗被活活打死是不是应该按照某种标准进行补偿;其二,一次把本地所有的狗都杀绝是不是过于血腥,究竟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避免“一刀切”的行政手段?之所以提出第二个问题,是因为就决策而言,“一刀切”最简单省事,但是所花费的代价也最大。众所周知,国内大规模打狗显然不是从牟定县开始的,牟定县也不是最后一个。大家所采取的打狗办法也都差不多,都是采取大规模捕杀的方式,而且相当血腥。可是时隔不久,各地的狗吠声又重新此起彼伏。
于是乎,我们看到,关于养狗出现了一组矛盾:因为要保护所有人不被狗咬、不被狂犬病伤害,地方政府必须组织打狗;因为需要狗看家护院、情感慰藉,民众需要养狗。这个现状实际上至少折射出两个问题:其一,个人利益是否应该服从集体利益的问题;其二,如何调和二者之间的矛盾。
事实上,在打狗的问题上,不存在动物与人的真正争执。打狗之所以出现争论,说到底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之争。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怜悯心态包含其中。面对不同的声音,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明确各自的职责,才能达到狗与人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对动物的关爱与怜悯之心的实现。而眼下,仅仅凭借地方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中的简单规定,显然已经难以应对出现的众多新问题。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宠物越来越多的现实,国家应该集中推出一部约束民众饲养宠物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约束饲养宠物人的行为。比如防疫、卫生、宠物食品产业的行为许可,解决饲养宠物时出现的各种矛盾,从而避免出现大规模捕杀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