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豆蔻年华的贵州独山县基长镇女孩李向桃,在今年1月9日赶乡集的路上被该镇派出所民警莫景志枪击身亡。2月23日,记者从独山县检察院获悉:事件发生后,民警莫景志已于1月21日被逮捕,不日检察机关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方律师石仁均同时告诉记者,被害方已准备向被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各种损失9万元。
2001年1月9日,恰逢独山县基长镇赶集日。19岁的李向桃,为了参加哥哥李向方1月15日举行的婚礼,特地刚从广东东莞回家才一星期。这一天她邀约着妹妹李向秀、好友李向芬,高高兴兴地前往离家不足1公里远的基长去赶集,顺便去领取自己从广东寄回家过春节的1000多元汇款。据李向桃的妹妹李向秀介绍:当天下午2时左右,当她们三人路经花甲寨的拉抱规边大路时,突然听到远处传来像放炮似的沉闷的响声,响声过后,走在三人中间的姐姐李向桃,就突然倒在地上,鲜红的血顺着她的额头流了出来。不知所措的李向秀连忙叫来哥哥及父亲。父亲和哥哥闻讯跑来时,只见姐姐头部血流不止,已经停止了呼吸……
李向桃不明不白地突然死去,让家人难以承受,父亲抱着女儿的尸体、泪如雨下,体弱多病的母亲得知这一噩耗后,当场昏死过去。当天下午5时,接到乡亲们的报案后,独山县公安局有关领导及刑侦民警赶到了事发现场。民警们在尸体额部左侧眼睛上部发现一小血洞。独山县公安局刑侦民警连夜进行尸体解剖,结果在死者脑中发现并取出一枚子弹头,刑警证实这是一枚“五四”式手枪子弹头。后经公安机关侦察得知,1月9日中午1时许,独山县基长镇民警莫景志花320元在集市上买了两条狗牵回家,哪知其中一条黑狗刚拉到集市边上,就咬断草绳跑了。莫景志随后追黑狗,一直追到塘鸭寨大路的稻田里,气急败坏地向狗开了两枪,结果其中一枪便夺去了李向桃的生命。
1月10日,独山县和基长镇等有关领导10余人在基长镇召集死者家属时宣布:李向桃之死是派出所民警莫景志私自滥用“五四”式手枪所为。之后,相关部门付给死者家属16000元钱,作为李向桃的安葬费用。记者在独山县公安局采访时,县公安局副政委张跃民告诉记者,1月9日李向桃被枪击的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对莫作了刑事拘留。莫景志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滥用枪支,将依法受到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