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随主人搭乘电梯,结果吓倒一名七旬老人。经过一审、重审、终审,法院认定因为狗的问题老人摔成骨折,近日终审判决狗主人赔偿老人1万多元。
2004年10月17日早晨7时左右,老罗在海口市海语花园二栋一楼电梯门前等候乘坐电梯。这时,李女士也带着其饲养的狗乘坐电梯下到一楼。当电梯门打开时,老罗看见狗后随即后退,最后摔倒在电梯门前左边的地上。
李女士急忙上前去扶起老罗,并叫来小区的保安和老罗的家人,然后到家里取钱,随后一起与老罗的家人把老罗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治疗,并为老罗支付了1000元的住院押金。
入院后,老罗的脊柱一直疼痛,病情未见好转,经补充检查发现,老罗有椎体压缩性骨折。同年11月19日,老罗病情好转后出院。
因为赔偿的事情双方协商不下,老罗将狗的主人告上法庭。美兰区法院一审认为,李女士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市内养狗,违反了《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13条“市区禁止养犬”的规定。李女士与老罗系同住一幢楼的邻里,她在牵狗乘坐电梯时应当预见到狗会惊吓或伤害他人,但由于她管理不善,致使电梯门打开时,老罗看见狗后受到惊吓而后退摔倒,两者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李女士应对狗致老罗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应赔偿老罗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护工费等共计1万多元,扣除李女士在老罗入院时已支付的住院押金和医疗费1400多元,李女士应赔9500多元。
李女士不服上诉至海口中院。
近日,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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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每年3000人被狗咬伤
与陈女士一样烦狗的是家住道客新村的李女士。李女士所居住的地方经常有流浪狗转悠,今年7月初,她6岁的儿子和同学逗一只流浪狗玩时,那只狗性情突然大变,把她小孩的手咬破了。当时,幸好她及时把孩子送去打了狂犬疫苗,尽管如此,她还是不怎么放心。
记者10月份从海口市疾控中心了解到,近几年,每年约有3000例因被狗咬伤的人到去接种狂犬病疫苗。该中心有关专家说,人被狗咬伤后,如不及时注射疫苗,狂犬病发作的可能性很大,一旦发病,死亡率基本上是100%。现在,即使是外表清洁的狗也有可能携带狂犬病毒。其中,一些市民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被狗咬就不会传染,但如被狗舔到人手脚上的溃疡和伤口,也都有可能被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