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我看它乖,所以想逗一下。
记者:你打了小狗吗?
小东:我没有碰,我挨都没有挨到它!
记者:当时看到爸爸被打,心里难过吗?
小东:……(点头、抹眼泪)
记者:昨晚回去为什么不开灯?
小东:我怕……怕他们来打我!
记者:那以后还喜欢狗狗不?
小东:再也不……不敢摸了……(大哭) 本报记者 摄影报道
编后
“再也不敢摸狗了……”13岁少年言毕大哭的情景,让我们的心发痛。可以说,我们从来不曾将对狗的喜爱,与如此凶狠的场面扯起因果关系来。殴人凶手自有警方去依法追究,我想说,在我们这座正日益步入现代文明,倡导和谐友爱的城市,“逗狗伤人”事件的出现仍是一种提醒和警示:它提醒我们思考爱狗者为何不爱人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错位。再推而广之,爱狗者任其宠物污染环境或惊扰伤害邻人路人……凡此种种,都突显着一个问题:个别养宠物者“养”的素质的缺乏。若以为“宠”一狗就可以任意糟蹋周围万物,最终,这素质低劣的养狗人必也会受周围众人的唾弃;它警示我们,和谐的社会环境其实表达在一桩桩小事的处理上。小孩对一条狗的喜爱逗玩居然使狗主招来一群人斗狠,我只能说,这个“爱”狗心切的女子,这群“护”狗心切的男子,是应该由法律来给他们上一课,让他们懂得什么是需要珍惜的和谐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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