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月中旬开始,南京警方在全市限制养犬地区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犬患”集中整治行动。记者了解到,一个月以来,南京全市共出动警力1万余人(次),全面投入调查登记、巡查及管理等工作。一个月来,警方共发放违章养犬通知书1441份(经过宣传教育,市民自行处理烈性犬1278条)、捕捉、收容流浪犬及烈性犬427条、调处涉犬纠纷169起、查处涉犬案件7起,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8月25日,夫子庙派出所辖区居民黎平(化名)认为摆放在自家门口的宠物笼被隔壁饮料店的饮料挡住,与饮料店老板谷某及其女儿发生争执,后黎平将自家宠物笼内的狗粪泼洒到二人身上,并将谷某的右手大拇指咬伤,伤口长约4厘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警方对黎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8月30日,建邺公安分局接到匿名举报,称真园一居民家里养了一只狼狗,对邻居构成威胁,分局迅速组织犬患整治小分队上门核查。原来狗的主人程升(化名)因家中曾经被盗过,所以养条大狗想看家护院。在民警的教育下,程升明白了私人不能饲养烈性犬的道理。按照《犬患整治通知书》要求,程升及时将狗处理。
2004年以来,警方先后组织过6次“犬患”专项整治行动。为避免出现以往整治过后就回潮的现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南京警方积极探索了人性化、科学化的管理方法。特别是在对流浪及烈性犬的处理问题上,一改过去强调捕杀的简单方式,采取了捕捉并送民间流浪动物救助中心收容的新方式,减轻了因捕杀带来的负面影响。秦淮公安分局夫子庙派出所针对辖区金陵路犬类交易频繁,遛犬现象严重的情况,在前期说服教育相关业主的基础上,对该“狗市”进行了清理整顿,共取缔流动无证摊位12个,原有的14户随意占道经营的业主主动到室内进行合法交易。同时,警方还积极与市卫生局疾控处联系,共同开展了“全市因犬伤害狂犬病疫苗注射人情况”调查,与市农林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犬类狂犬病疫苗注射工作。
行动以来,警方主动与平安阿福流浪动物救助中心开展积极协作,向该中心捐赠了人民币5万元,同时协调防疫部门无偿向该中心提供犬用狂犬疫苗500支。中心也协助公安机关先后捕捉、收容了427条流浪犬及烈性犬。据了解,此项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广大市民和国际动物保护组织的广泛赞誉。9月10日,亚洲动物基金会负责人谢罗·便臣女士专程来宁对南京警方的做法表达了赞许之情。
警方表示,虽然“犬患”集中整治行动暂时告一段落,但警方仍将继续加强工作,深化管理。警方再次提醒家有爱犬的市民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限制养犬地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如狼犬、藏獒、洛威拿等),不要在限制养犬地区范围内随意遛犬。如必须携犬外出,一定要由成年人用狗绳、狗链加以牵引,主动避让老人及小孩。否则,一旦发现未被牵引的犬只,警方将视其为流浪或无主犬,将予以捕捉遣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