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5月20日消息:
宠物狗被送进狗肉店,已成食客盘中肉!这是近日海口养狗市民谈论最多的话题。为何有人要将曾经的宝贝狗送进狗肉店呢?不少养狗市民称,这和3月份公布的《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多少有些关系。
年近七旬的海口市民吴阿姨最近终于抱上了孙子,这令一家人都很高兴。可是,孩子的出生也给这个家庭带来另一个棘手的问题,婴儿对狗毛过敏,因此家里必须给宠物狗另寻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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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吴阿姨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位邻居告诉她,干脆把狗送到东湖边上的狗肉店算了,20元一条。吴阿姨从邻居口中了解到,仅在他们这个不到百户居民的小区里,至少已有3户居民把自己的宠物狗送进了狗肉店,其中就包括这位邻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养狗市民称,把狗送进狗肉店也是无奈之举。他养了3条狗,可是他一个月的收入只有800元,如果养狗收费的话,他根本负担不起,所以只好趁《条例》正式出台之前先处理两条。
尚在征求意见的《条例》中规定,养犬实行许可证制度,申请养犬的个人,每户只准养一只。经批准养犬的个人,领取《养犬许可证》时应缴纳登记费1000元。满一年后须对犬只进行年审,年审费300元。记者调查中发现,《条例》对部分养狗市民的心理承受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些养狗市民担心《条例》一旦正式定下来,再处理就来不及了,所以提前把狗遗弃或送入狗肉店。
在东湖一带,有狗肉店老板承认,最近一段时期的确有不少人领宠物犬来询问出售,他也曾收过几条,但大多宠物狗太小根本卖不了肉,所以现在低于20斤的狗他们是绝对不收的。
对于市民提前处理宠物狗,有关部门和人士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