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一名5岁的孩子逗村民家的小狗时被咬伤小腿,由于弄不清究竟是谁家的小狗“作案”,疫苗费用迟迟没有得到赔偿。时隔两年半,此事再度引发纠纷,海阳市公安局大山边防派出所民警主动出面调解才平息了争执。
近日,该所责任区民警在辖区走访时遇到了这样一幕:辖区村民徐某在其邻居张某门前大吵大闹,而张某手拿铁锨站在门口声称,如果徐某敢跨进大门一步就将其打死,激烈的争吵引起了周围群众的围观。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张某的铁锨夺了下来,疏散了围观群众,对二人的争吵原因进行详细了解。
原来,两年半以前,张某家的小狗与同村王某家的小狗在徐某门前嬉戏,当时徐某5岁的儿子见后十分高兴,便逗两只小狗,不料被其中一只咬伤了小腿,徐某立即抱着儿子到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花了160元钱。回村后,徐某便找王某索要疫苗费,而王某认为,因为弄不清究竟是谁家的小狗将孩子咬伤,自己只能赔偿一半的疫苗费。徐某觉得有理,便接过了王某的80元钱,并来到张某家中,向张某索要另外80元钱。但张某认为,既然王某给了徐某80元钱,就意味着承认了是他家的小狗咬伤了孩子,理应由他支付全部的160元疫苗费。
无奈之下,徐某只好又回到王某家中,但王某以其原来的理由拒不支付另外的80元钱。徐某因法律知识欠缺,弄不清究竟应该由谁来支付疫苗费,也就不再追究此事。不料,两年半后,徐某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听律师说,像这种情况,应该由两家各付一半疫苗费,如果对方不付钱,可以向法院起诉。徐某听后,立刻去找张某要钱,于是便发生了前述的一幕。
民警们了解实情之后,对二人进行了耐心的劝解,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工作,张某最终答应了赔偿徐某80元疫苗费,延续了两年半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